咸阳风云这一卷的剧情总结(第2页)




    小羽之前不懂,不懂便不会多想。



    现在她懂了,按照她的性格:遇到了,且有机会有能力拼一把,她该怎么做?



    理所当然,她想掺和进来:凭什么这群准大罗能引导大劫的走向,确定人道变化,我不能按照我的想法,在新的操作系统中添加我的程序代码?



    她的动机就是亲眼所见的不公。



    就是她在阎王面前说的那句话:没有什么特权,是理所当然存在的。



    如果大家忘记她为何说这句话,可以回看1092章。



    我这里只说结果。



    结果是,小羽的思想进入第三阶段:不如以现有的大秦帝国为平台,搞一场大的。



    现在,请读者进入不同视角:在小羽的视角,她一步步走来,都很随机,很“天命”;上帝视角,为何热干面要安排小羽留在大秦搞事,而不去别的地方?



    比如,去大汉当国师?



    答案书中也透露了。



    在873章,小羽传授吕雉《庶民之力》时,小羽的心理活动:她这个当师傅的,都不敢去见《庶民之力》大成的吕雉......喔,应该是吕后。



    怕被弑师。



    如果把诸位换在小羽的位置,你们敢去见掌握力量的吕后不?



    见都不敢见,还怎么当大汉国师?



    还有刘季。



    刘季的描写比吕雉多,我这里只挑选两处:第一处,还记得刘季借福运帮无崖子渡劫的拜师考验吗?



    他偷奸耍滑,压根不愿为无崖子承担风险,发现不对劲,立即溜号。



    别说小羽的行为有利于人道。晁错的政策还有利于刘氏大汉呢,不也被宰了?



    第二处,在小羽送韩信给刘季时,托梦给刘季,在梦中见到刘季。无崖子向大汉皇帝刘邦请封,刘邦是什么表现?若忘了,可以回看1042章。



    其实不用我说太多,诸位也了解刘邦与吕雉两口子的为人。



    张良就是刘邦的国师啊,张良什么结局?



    刘邦当了皇帝,他立即远离朝堂,明哲保身。



    韩信、彭越、黥布之类诸侯王,就不说了。



    再说个樊哙,樊哙跟刘邦关系多铁?



    只因樊哙是吕雉妹夫,而当时吕家已经威胁刘家统治,刘邦毫不犹豫,下达了杀樊哙的命令,只是陈平没执行这一命令。



    其实,萧何也活得战战兢兢。



    同样是一国丞相,看看李斯活得多潇洒?



    政哥的气量真没得说。可史书上,好像没谁夸赞过嬴政善待功臣......白起不是嬴政的锅。吕不韦没直接杀掉,被发配了。



    刘季是宽厚长者,是讲义气的豪侠;已成大汉皇帝的刘邦,进化成了政治生物,考虑得就多了。



    刘季的大汉,对小羽而言,不是个好掌控的平台,项羽更不用说,



    换成大秦呢?



    若嬴政还活着,小羽有多远跑多远。



    嬴政死了,胡亥大帝......连赵高都能拿捏胡亥大帝,小羽的能力比赵高还差?



    除非小羽回到西蜀选择躺平,当个逍遥散仙。只要她欲要在中原、在盘古世界的中心舞台有一番大作为,大秦不是完美平台,却是相对来说最好的选择。



    站在上帝视角,小羽选择大秦,依旧是作者热干面的利益权衡。



    我都不明白,为何到现在还有人说小羽精神大秦人......嬴政都被黑成啥样了,政哥才是大秦本尊啊!



    ......



    回到小羽心态与思想转变这一话题上。



    以上,我详细讲述了小羽想法的三个阶段,此时小羽就在第三阶段:不知道能做些什么,但打算争取做些什么。



    此时她还是比较迷茫的。



    等到了下一卷,楚汉争霸,她的思想还要进入“第四阶段”。



    那时她力量更强,见识更广,对大劫、对人道、对世界的认识更加深入,她会有目的、有计划地改变世界。



    就像她在大秦朝堂上,对文武百官说的:新的朝代,一定要让世界比之前更美好。



    她行,她就上。她不行刘邦行,刘邦上。



    当然,羽太师永远是羽太师,她不会去争夺“真命天子”的位置。



    她是在引导人道、改造人道,是帝师。



    再说说第三阶段中,羽太师干的事儿。



    她让胡亥镇守荥阳,让李斯处理朝政,让烈阳侯负责军事,又让众皇子去中原“奋斗”。



    她自己干啥?



    依旧疏导神州地脉。



    诸位发现了没有?



    她思想进入了第三阶段,行为上依旧在第二阶段——尽量履行大秦太师的责任与义务。



    有一种混一天是一天的感觉。



    就像我前面所说,她打算争抢,但她不知道该怎么做、要做什么,思想上还比较迷茫。



    小羽不是一出场,便全知全能,什么都晓得,什么都能办到,干什么事都计划周全犹如《琅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