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追凶十年,终还冤死者清白明清野史
第337章 头号悍匪落网记(十九)(第2页)
三、时间回溯到1982年12月16日,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白宝山独自一人,趁着夜色的掩护,潜入了一户人家。他的目标是停放在院子里的一辆凤凰牌自行车。
这辆自行车虽然有些陈旧,但在当时的年代,它依然是一件珍贵的交通工具。白宝山轻易地将自行车偷走,它的价值人民币一百一十元。
然而,白宝山的盗窃行为并没有就此停止。不久之后,他便因盗窃罪被警方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1985年,白宝山在监狱中已经服刑两年。然而,就在这一年,他的余罪被揭露出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85)宣刑字第157号判决书详细记录了他的犯罪事实。
1982年12月17日夜,白宝山如往常一样在黑暗中游荡。当他来到古城前街某号院内时,他的目光被院子里的玉米吸引住了。这些玉米在月光下显得格外诱人,于是白宝山毫不犹豫地将它们装进了三个书包里。
就在他准备离开时,事主郝某突然出现了。郝某发现自己的玉米被盗,立刻追赶白宝山。白宝山见状,心中一惊,他担心自己会被抓住,于是顺手拿起一根木棍,狠狠地向郝某的头部砸去。
这一击犹如雷霆万钧,郝某的头部遭受重创,颅骨线形骨折,头皮也被撕裂,鲜血顿时喷涌而出。郝某痛苦地倒在地上,而白宝山则趁机逃离了现场。
二、1982 年底,寒风凛冽,夜幕笼罩着石景山综合修配二厂。白宝山与白某鬼鬼祟祟地潜入一车间,他们的目标是那些手推车外胎和车轱辘。
在昏暗的灯光下,他们迅速将 170 条手推车外胎和两个车轱辘装进袋子里,然后趁着夜色悄悄运出工厂。这些物品的价值高达人民币 3150 元,但他们却以低价销赃,最终只得到了 2855 元。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很快就破获了这起盗窃案,追回了全部赃款,并将其发还给了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