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追凶十年,终还冤死者清白明清野史
第338章 头号悍匪落网记(二十)
但是,白宝山显然并不这么认为。他完全是从自身的私利角度出发,片面地认为法律对他不公平。这种错误的思想观念,在他漫长的服刑过程中,尤其是当他遭受到离婚等一系列人生重大打击时,不断地得到强化和加深。
白宝山其实是一个报复心理极其严重的人。1998 年 3 月,他在法庭上曾经非常清晰地表达过自己在监狱里所产生的报复思想。
他一脸决然地说道:“我仔细想过了,法律竟然这样判决我,那我服刑出来后,肯定会去杀人!我要杀光那些受到法律保护的人!要是法律判我 20 年,等我出来后,我就专门去杀成年人;
可要是法律判我无期徒刑,就算减刑后我出来时年纪已经很大了,没能力去杀成年人了,那我也不会善罢甘休,我会去幼儿园杀孩子,能杀多少就杀多少,一直杀到我再也杀不动为止!”
这无疑形成了一个极其荒谬的悖论,一个关于改造与反改造的悖论。而白宝山,便是这个悖论的极端典型代表。他犯下罪行后,在接受改造的过程中遭受了惩罚,然而,他却将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那些无辜的人们。
他的思维方式异常简单,就是一种最直接的反向思维:既然法律“不公正”地惩罚了他,那么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会用最不讲理的方式,去惩戒法律本身!
而这一切的根源,还要追溯到白宝山前期的心理变化过程。服刑的经历,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他失去了家庭,妻子和儿女都离他而去,从此,白宝山变成了一个孤独的鳏夫,一个被社会遗弃的人。
在那阴暗潮湿的牢房里,他常常会陷入深深的回忆之中。每当想起自己的过往,他都会感到无比的可怜和悲哀,同时也对自己的儿女充满了愧疚之情。
白宝山的内心深处,其实有着深深的舐犊之情。尽管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但他对儿女的爱却从未改变。然而,在他出狱后的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他竟然一次都没有去探望过自己的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