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C46.平成猴把戏.其之四

二十四小时后。

dnA鉴定的结果出来了。

事实惊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dnA鉴定报告显示,被搜查本部列为“无关证据”的在嫌疑人石冢丸二家中搜索出来的“某人”的毛发和体毛与现下失踪的川美里的dnA相吻合。

——这一发现意味着什么?

严格来讲,这只能证明嫌疑人石冢丸二和川美里认识,川美里“极有可能”去过石冢丸二的家,除此之外,这既不能证明石冢丸二和川美里发生过关系,也不能证明他们两人之间有着亲密联系,同样也不能证明石冢丸二的“不在场证明”。

但是,正如菅野所说,石冢丸二现在需要的并不是一个“足以被证实的不在场证明”,他只需要一个“值得被提出的问题”。

仅仅只有dnA检测报告并不会给检方和警方带来任何问题,因为川美里的体毛并没有标记时间,辩护律师无法通过被警方列为“无关证据”的体毛证明石冢无罪,因为他无法证实石冢丸二的不在场证明。

但如果辩方律师小田正刚的手里已经攥着搜查本部的审讯录像,那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因为审讯录像记录了一切:警方是如何对石冢展开“高压攻势”的,是如何一步步“攻破”石冢的心理防线的,是如何通过石冢之前犯下的旧案“羞辱”他的……

如果单是有审讯录像,检方尚且还有回旋的余地,就好比说提及石冢当年犯下的旧案,提及石冢对旧案不屑一顾的态度,提及石冢有意甩出“一堆不在场证明”戏耍警方,如何不配合警方的审讯工作……

他们尚且可以用各种办法证明警方的审讯人员对石冢采取“粗暴态度”是“计划之中”的事情,也可以去证明石冢在供状上签字是完全自愿的行为。

一言以蔽之,就是试图否决警方侵犯了嫌疑人的人权,以确保口供的有效性。

毕竟只要口供坐实,石冢就跑不了。

但如果辩方的手里攥着审讯录像加dnA检测报告,事情的走向就大不相同了。

如何辩驳辩方律师针对警方审讯过程的正当性提出的质疑就已经够检方喝一壶了,现在又冒出来一个“潜在的不在场证明”,而这个潜在不在场证明当初又被警方当做了“无关证据”处理,这件事情要是摆在台面上来,搜查本部的所有警察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