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1章(第3页)

 “这次,是我拍板,让这公司,参与了湖阳交通项目的建设!她们应当参建的项目资金,约有3亿元吧!我作出此项决策,目地有两个:一是这家公司,系我市重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过去的两年,由于我市与所有地产开发公司达成约定。我们的地价,以最优惠的价格出让给他们,然后要求他们的房子限价出售!就是在他们建筑成本之后,给予20%左右的利润!……我的目标,就是要将湖阳,建设成宜居宜业的低房价城市。当然,这点我们湖阳现在确实也做到了,这几年,全国房价一溜儿上涨,但我们湖阳的房价,处于整个浙阳地区最低的城市。现在就连我们邻省的几个城市,人口体量和经济体量没有我们湖阳这么大,他们的房价都要比我们湖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