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3章 头大如斗的袁绍!【1】(第2页)

 内容也很简单,无非就是两个字,征粮。

 太皇太后董氏给袁绍加封了冀州牧,前将军,开府,但却要求袁绍在冀州征粮百万石。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冀州在册人口六百五十万,经过去年黄巾之乱后,在册人口只剩下了五百万。

 经过了袁绍一年半的治理,再加上削减赋税等等举措,使得人口恢复到了五百五十万。

 崔寔也就是崔烈的哥哥在《政论》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当中记载,士族豪强占据了绝大多数的土地。

 而真正拥有土地的百姓每人的人均土地只有三亩。

 按照了一家三口来计算,一家在冀州耕种的土地大概有十亩。

 这还是冀州多平原,如果换做幽州,或者并州,这个数字显然不足。

 冀州多平原,且粮食产量高。

 一亩平均产量一石半石。

 十亩就是十五石。

 十亩也就是一户人家的土地。

 五百五十万人口,换算成一户三口,一共就是一百八十三万户。

 冀州去年一年的总产量,大概在两千七百万左右。

 乍一听好像是很多,对于百万来讲很多。

 可这两千七百万是关乎整个冀州的民生。

 一家三口要度过一年,还要留下粮种。

 十五石粮食,大概是四百五十汉斤。

 一家三口,按照一日支持一斤粮食在佐一些野菜,一年下来也要消耗将近四百斤。

 如果朝廷征收税赋,光武时期是三十税一,到了安帝时期就是十税一,至于刘宏在位的时候,则需要十税二。

 百万石粮草,这几乎要掏空冀州所有百姓家中的余粮。

 但如果真的只是这样,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可实际上的问题并非是这样。

 百姓手中的土地,有很大一部分都不是自己的。

 而是豪强强占之后,在租给农户。

 农户除了要缴纳税负之外,还要缴纳给豪强土地的租赁钱。

 农户每年都需要将收获土地的粮食其中一半都缴纳给豪强。

 如果要是这么算下来,农民手里的土地,耕种一年之后,剩下的粮食也只有一半,也就是两百多斤的粮食。

 勉勉强强只够一家糊口的,还需要家里人出徭役,以及种桑养蚕在添补一些才能度日。

 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来缴纳税赋。

 且豪强,士族根本都不缴纳税赋。

 如果要是在这个基础上,冀州一年的粮食总产量两千七百万,除去缴纳给豪强的一半还剩下一半,若在缴纳一百万的税赋送去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