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2章 天命在我(第3页)

 

史官奋笔疾书,笔锋如飞。

 

而赢世民顿了顿,忽然神色一正,补充道:“还有!方才灯初明,朕以为是火,遂俯身吹熄。然火光不灭,朕始知此物真为雷霆之力。此一节,也当如实记下。”

 

“……”

 

史官闻言,手中毛笔一颤,差点把墨点溅在册子上。

 

随后抬起头来,眼神迟疑的望向赢世民。

 

不是,这也要写?

 

自述黑历史写进正史?这要求,从来没听过啊!

 

一时间,史官都懵了。

 

而李北玄听见这话,也没绷住,乐了:“陛下,您真打算让后世子孙,都知道您对着灯泡吹气这茬?”

 

“当然!”

 

赢世民闻言,竟是毫不在意,反倒哈哈一笑,豪气干云道:“这有何不可?史当直书!让后世皆知,此乃人间初见雷光之时,连朕也不能免俗。然既不能灭,则更显此物神异!”

 

李北玄:“……”

 

他是真的服了。

 

别人恨不得把自己的糗事抹干净,结果这位倒好,非要昭告天下,生怕别人不知道。

 

而另一边,史官也咧了咧嘴,想笑又不敢笑。

 

重新蘸了墨,如实地按照赢世民的要求,将这段也记了下去。

 

“贞观十三年,冬,大明宫含元殿,灯泡初燃,帝误以为火,亲口吹之,不灭。乃大悟,叹曰:此乃雷霆之光,天命所钟……”

 

听见史官嘀嘀咕咕的念叨,李北玄的嘴角忍不住狠狠抽搐了一下。

 

赢世民这人,还真是……不拘小节。

 

以后这史书要是传出去,怕不是得被人笑个千年。

 

说天命也就算了,偏偏还把他自己吹灯泡的蠢样也写上,这不纯纯是自黑么?

 

可转念一想,李北玄又释然了。

 

毕竟,这就是赢世民。

 

这位皇帝,敢打敢杀,敢作敢当,就连糗事也敢大大方方写进史册,丝毫不惧后人笑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