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6章(第3页)

 对于这事,祁东阳一直不爽,因为大力虽说在地皮上建房子,但并没有明确房屋归属权。 

 意识到帮会的产业需要公司化管理,也意识到房屋归属权没有明确之后,大力才成立了公司,一切按公司条规办事,不再使用江湖义气那一套。 

 也因为这样,大力才让陈琳和祁东阳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要知道,这已经非常够意思了。 

 陈世云以前在帮会虽然也是第二大股东,股权仅次于大力,但那时候的资产要少很多。 

 杨梦成为华人帮老大之后,把唐人街周边的几个区域无偿划给大力。 

 这个很大的福利,本来只出自大力和杨梦的兄妹之情,但大力也把它分给大家享受,利益按照股权比例分摊。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公司成立后,所有资产属于公司,股权作了一些调整,大力给了陈琳和祁东阳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可以说是非常厚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