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吃一顿小河虾(第2页)
张柏岩和赵俊伟被判处无期徒刑,赵俊鹏和杨新波则分别获刑20年。宣判之后,他们五个人一致表示不上诉。
在这里得说句题外话,如果不是王强在庭审过程中,一首大包大揽,把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扛,另外西个人当中,有人恐怕是要掉脑袋的。·墈`书\屋. !无.错`内?容,
在被带出法庭时,王强走在最后面,突然人群中冲出来一个中年男人,朝着王强狠狠踢了两脚。
好在法警这次有了经验,眼疾手快,迅速揪住王强。王强这下可恼了,又开始破口大骂。
那中年人,也不甘示弱,一边骂一边喊:“我就看你怎么死的,就这么一枪毙了,太便宜你了!”
周围不少群众也跟着附和,纷纷表示对王强几个同伙的判决不满意,嚷嚷他们都该死。不过这也是群众们发泄一下心中的怒火罢了,实际上并不会改变什么结局。
虽说王强没有上诉,但后续执行死刑的过程,却没有那么快。到了11月份,眼看枪决的日子越来越近。2005年11月7号,王强突然跟狱警说:“我又想起一个案子。”
第二天,他便交代了一起之前在抚顺监狱旁边杀人抢手机的案件。不过要让王强交代案情,他可是有条件的,具体是什么条件,外人并不清楚。
10月15号,距离上刑场只剩两天了,王强这时候又提要求了,说:“我还要交代命案,条件是要吃一顿小河虾。”
狱警们没办法,只好分头出去买。可找了一大圈,愣是没买到小河虾,最后只拎了一只烧鸡回来。王强一看,脸色一沉的质问道:“这什么意思?我要的虾呢?”
说完也不管那么多,抱起烧鸡就啃了起来。这小子饱餐一顿后,终于交代了2001年3月7号,在昌图县杀害一名男子,抢走700块钱的事情。
2005年11月17号,王强最终被执行了枪决。他留下的遗愿,一是要把骨灰撒在老家旁边的水库里,二是放心不下自己的儿子,希望儿子以后千万不要走上自己这条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