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自我救赎(第2页)

 王钦若回道:“陛下,这个私罪其实泛指很广,但这个事情呢其实也是可大可小。比如说上朝的时候迟到,或者是在朝会上不小心把手中的笏板给掉在了地上,抑或是有些人年纪大了在参拜行礼的时候跪不利索,总之就是一些跟贪赃枉法之类的罪责没有什么关联的小事。这种事虽然都看似不大,但却有失为臣者的礼数,所以这就叫做私罪。”

 赵祯在恍然大悟的同时也觉得这种所谓的私罪有些小题大做了,在他看来因为私罪就不能升官实在是过于苛刻。他当即发话:“有关部门再遇到这事的时候务必详查,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儿就把这人一生的前途给毁了。”

 说完,他扭头看着自己的老妈刘娥。看着儿子大发慈悲,刘娥也不能抹杀了他的纯良,于是这个规矩就这么立了起来。

 赵祯这句话看似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这其实意义深远。王钦若对私罪的解释其实很笼统,也是在避重就轻。拿之前的例子来说,大臣们在朝议的时候凡是有当众喧哗者或是在皇帝面前与同僚恶语相向者也算是犯了私罪,罪责之重足以罢官,比如李迪和丁谓就因为在赵恒面前唾沫横飞而双双罢相。再往前,当年的张齐贤也是在朝会上因为醉酒而导致其在下跪参拜时当场扑倒在地而被罢免了宰相之职,而雷德骧则是因为听闻赵普再度为相而吓得将手中的笏板给掉在了地上,随后他也主动因此而请求罢职。

 朝廷大员尚且如此,那些中下层的官员就更是难逃私罪的惩处了。可是,有时候这个私罪就显得很让人怨天恨地,比如某天因为身体不舒服而在朝会上打了个喷嚏或是忍不住地连续咳嗽了几声。不管你怎么解释,你都是犯了私罪,况且宋朝的官儿绝大多数都是要脸的,他们也不屑于解释,而是主动乖乖地等着受罚。

 毫不夸张地说,私罪在这之前可是悬在大宋各级官员头上的一把利剑,虽然说这彰显了礼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某些情况下这也确实是显得严苛了一些,尤其是“凡有私罪者皆未得改官”这个规定简直就是让很多官员抱恨终身。然而,仁宗陛下之所以谓之以“仁”也正在于此,可这件事其实若要论及功劳的话还得记在王钦若的头上,他的这番敢于直言不知道会让多少人对他感恩于心,往后更是会让更多的人受益于此。如此,不知道王钦若此举可否谈得上是“功德无量”呢?

 此事过后一个月,王钦若再度在皇上和太后面前结结实实地长了一回脸。

 这年的十二月,辽国在幽州举行了一次规模盛大的阅兵大典,而辽国方面给出的说法是辽国皇帝将在幽州举行一次大型的射猎活动。宋朝这边接到边镇的奏报后是满朝震恐,大臣们纷纷谏言说应该整顿兵马防止辽国人背弃盟约对宋朝搞突然袭击。但是,也有大臣说这不过就是辽国人趁着我朝新帝刚立故意来试探我们的反应,如果我们整军备战反而说明我们心虚,更会给他们出兵以借口,我们倒不如对此不予理会,只需静观其变即可。如果实在是担心辽国入侵,那我们就趁着现在河北的水患以治水为名派兵前去警戒,如此可保万全。

 就在宋朝的君臣这边惶惶不已之时,辽国人果然来“挑事”了。边臣奏报,辽国派来使者说他们那边的草场今年遭了灾,草地不够牲畜食用,所以请求宋朝这边能够借地给他们牧马。刘娥见此奏报也慌了,这明显是在故意找事,而且简直是在发出战争的威胁。对于如何回复辽国,刘娥与大臣们也是拿不定主意,这事借或不借似乎都不妥当。不巧的是,这时候王钦若因为身体原因正在请病假,但因为事态紧急,刘娥必须把这个当朝的第一宰相给请出来做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