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凶手的心态(第3页)

 “无论是哪一种,对于挂人者都是利大于弊。除非两案为一人的情况下,挂人者有着‘已经杀了一个了,横竖都是死,不如自己承担’的心理,否则根本不需要自己按下电梯。

 “当然,也不能排除凶手打反心理,利用我们现在的思想,故意在大家面前按下电梯,但这实际上对凶手百害无一利,因为按照黑白信鸽的判定,电梯案的真正凶手,应当是按下电梯的人,而不是挂人的人。”

 北鸣忍的一席话,将星见俊司所有的疑惑解决。

 他朝北鸣忍点点头,内敛地笑了笑:“北鸣同学说的很有道理。”

 不死川正一听完方才的辩论,也皱着眉做出了自己的总结:

 “倘若挂人者和燃烧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那么火警铃就是凶手按下的。他并不希望森花同学优先被发现,这样会导致常森同学没有办法利用人偶屋的设备燃烧。所以他提前将森花同学迷晕放在电梯顶上。在某个时间按下火警铃,促进常森同学死亡的同时,将森花同学挂在了电梯井的柱子上,也给了自己一个将第二案凶手的名头甩掉的机会。

 “罗素同学所说的情况,只在于两案凶手并不是同一人的论证下,而如果两案的凶手是一个人,那么罗素同学的论证就不对了——因为凶手知道常森同学会在火警铃响之后不久燃烧,所以火警铃的出现必定是合理的,在这一情况下,凶手能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挂人的操作。”

 “假设挂人者和燃烧案凶手不是一个人,火警铃不是电梯案挂人者按下的,那么对于挂人者来说,他并不知道另一起案件的存在,就没有必要隐瞒森花同学的尸体,所以森花同学被挂起来的时间,应当是在火警铃响前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