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楼文盲孙

第333章 福记菜馆(第2页)

 万事兴的姐姐被吓得脸色煞白,万事兴握着筷子的手青筋暴起,强忍着心中的怒火,努力不让情绪爆发。

 万事兴认识地牯牛,曾经,他们都在街头巷尾讨生活,经常在赌坊,路边摊撞见,地牯牛这人总爱穷咋呼,更爱吃完饭用匕首剔着牙讲荤笑话。

 后来听说他傍上了一个做烟叶生意的老板,摇身一变也成了半个赚大钱的体面人。

 不过,在万事兴看来,他就是一条狗,一条恶狗。

 “怎么着?一起喝点啊?”

 万事兴垂眸将颤抖的手藏到桌下,语气故作轻松,余光瞥见姐姐攥着衣角的手在发抖。

 地牯牛噗嗤一声笑出来,把烟头狠狠按在桌子上杵灭,火星子四溅。

 “那就喝点呗!”

 他歪着脖子,转头就朝着后厨扯着嗓子喊。

 “老板!抱两坛好酒来!要最贵的!我朋友今天请客!”

 话音未落,他已经把整盘红烧肉拽到自己面前,顺手从筷子筒里抽出筷子,夹起颤巍巍的肉块塞进嘴里,油汁顺着嘴角往下淌。

 “愣着干什么,吃吃吃,有人付账。”

 地牯牛用油腻的手背抹了把嘴,朝两个跟班招呼。

 那两人也不客气,立刻抄筷子,如狼似虎地开吃。

 几大杯酒下肚,地牯牛脖颈泛起一片酡红,领口歪歪斜斜地敞着,露出半截青龙刺青。

 "万事兴啊,你最近搁哪混呢,要不要过来跟我老板混啊?!老子最近又赚了不少钱!"

 说话间,浓烈的酒气裹着碎末喷在面前的菜上。

 万事兴咬了咬筷子,这些年他见多了这种靠虚张声势撑场面的混混,此刻只觉得不耐烦。

 "不用了,我现在有事干,老板也不错。"

 因为咬着筷子,他的声音也像裹在棉布里一样发闷。

 "呦!你也傍上老板了啊,谁啊,干什么的?"

 地牯牛突然眯起眼睛,又重新点了一根叶子烟抽着。

 另外两个跟班也一边扒饭,一边投来打量的目光。

 筷子已经被万事兴咬得留下一圈牙印,牙印在昏暗光线下泛着冷光,他喉结动了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