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章 股东(第3页)

 契约中还提到,现在的黄金商会共拥有四位大巫师,四位大巫师掌握着百分之六十五的股权。

 其中,黄金商会的创始人,六阶大巫师掌握着百分之三十五的股权。

 那些还没有分配的股权,也全部由大巫师代管。

 半神级股东八位,瓦尔斯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和一个不太熟悉的名字。

 这些都不是重点,

 作为暴风大陆范围内最大的商会,黄金商会每年的盈利都在千万以上,在抛开成本的情况下。

 海族、魔兽、中央大陆、三大王国、联邦和黑夜灯塔,只要你有魔石,黄金商会的商人就会出现在你的家门口。

 百分之二的股权,意味着瓦尔斯每年可以躺着收入十几二十万魔石。比刚刚那份契约的供奉还要多,甚至是翻倍的多。

 内部采购权意味着瓦尔斯可以用接近成本的价格,从商会内部直接买走他所需要的任何资源。

 像米德家族和露西亚购买的三阶、四阶巫术飞艇,瓦尔斯现在就可以用七成的价格折扣购买。

 还有一些不太重要的监督权等,这是黄金商会股东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相对应,

 作为黄金商会的股东,黄金商会有权利在不抹黑股东个人形象的情况下,用股东的名望扩大商会的影响力。

 当然,如果反响足够好,商会也会反馈股东。

 股东有义务保护商会的利益,不能频繁拒绝商会提出的合理请求。

 (会支付相应的报酬)

 股东也要配合商会的扩张,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

 还有在需要的情况下,提供武力震慑等。

 这些要求都很合理,甚至于这就是一份扩大版的雇佣协议。

 从这些股东的身份来看,黄金商会拉拢的股东都很特殊,和瓦尔斯的“性质”有些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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