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金兰帖(第2页)
“你二弟、三弟叫什么名字?”甜香问,这个要写在金兰帖上。
“徐玉福、徐玉文。对了,我继母的名字叫刘惠。”
徐蓉看她写帖,注意到甜香的本名叫田秋香。
金兰帖一式两份,待会完成结拜仪式,两人各执一份。
写好帖,两人回到前楼,等刘氏来了她俩就行结拜仪式。
另一边,杨月灵店铺。
刘氏忍不住还是问她:小秋到底是买的?还是雇的?
杨月灵坦白:是段安平买来送她的,她实际上并未花钱。
“小秋的卖身契,上面写的买主是你么?”刘氏问。
“不是。是段安平。”
“买主不是你,算什么送?”
“但卖身契在我手上,只要改天去衙门过户就行了。”
买卖人口需要到衙门登记备案,这主要是出于人口管理的目的。
“那你怎么不赶紧去过户?”
“我自己都没有户口,把她过到哪儿?”
原先杨月灵的户口在杨家,出嫁后迁到龚家。她与龚天禄和离,但户口目前还未迁出,仍然挂在龚家名下。
所以,她并不是没有户口,只是她想要自己立户。而立户,她需要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屋。当前这个店铺是租的,并不属于她。
当然,她也可以把户口迁回杨家,但是她不想迁回。
刘氏道:“我们家现在又盖了几所房子,你可以先把户口迁到岩脚村。”
徐家户口现在是两户:刘氏、徐玉福、徐玉文一户;徐蓉、少华一户。
刘氏当然不可能让她落在自己这一户,一是因为她是杨家人,二是徐玉福也不会答应。不过新建的那几所房屋,拿出一间给杨月灵落户,刘氏觉得自己还是能说服儿子同意的。
杨月灵摇头:“不,要落我就落在城里。”
“可是城里房屋那么贵,我们买不起。”
“慢慢攒钱,我会买得起的。”杨月灵很坚定,她才不去山沟里呢。
刘氏不想强劝,就算劝同意了,她还要去说服儿子。
从法理上讲,如果杨月灵落户在他们新建的其中一所房屋,那么那所房屋从律法上讲就是属于她的,这事也不是没有风险。假如有一天杨月灵耍赖,他们是一点辙都没有。当然,刘氏觉得月灵不是那种人。
“好吧,那你就慢慢攒钱,如果有合适的、小一点的房屋,你就买下来,先把户口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