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于此世之中,只是有了养狗的习惯(第2页)




    “有趣,都言轩辕家的长子轩辕敬城最不争气,是一个孱弱无用的书呆子,没想到还是读出一些真东西,能在关键时刻护住自己的妻女。”



    庄不染负手而立:



    “不妨说一说,你苦读多年,都读出了一些什么。”



    “灰衣麻衫,又一副十五六岁的少年模样,还能轻易震伤指玄境的高手,想必你就是那位平安县开窍转世仙。”



    轩辕敬城缓步走出,道:



    “敬城读书多年,读的是春秋大义,道教无为,佛门慈悲,不知阁下今日所来何为?”



    庄不染不紧不慢的道:



    “轩辕大磐,二十岁挑战轩辕家族老祖,让其重伤不治,三十岁迎战枪仙王绣,稍逊半筹。”



    “四十岁单枪匹马入吴家剑冢,逼迫那一代剑冠用出飞剑术,后转为悟剑,五十岁自认剑术不逊李淳罡,前去挑战,再败。”



    “继而练习刀术,与年轻的顾剑棠一战,又败。后龙虎山斩魔台与齐玄帧比拼内力,又败。”



    “最后,老而弥坚的在八十岁跻身天象境,便开始在牯牛降闭关,致力于将儒释道三教熔于一炉,便采取旁门左道的双修之术,与族中后辈女子,如各孙媳妇双修。”



    轩辕敬城身后的母女一听,前者脸色一白,似是觉得无比羞耻,后者脸色惊恐,宛如现在才发现自家老祖宗的真面目。



    “方才听你的语气,像是读出了三教真义,那你知不知晓,儒家的春秋大义,讲究的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或是十世之仇,犹可报也。”



    “道门之无为,乃是无为而无不为,简言之,便是拿下二字。”



    “至于释门之慈悲,当用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



    灰衣麻衫少年略显慵懒道:



    “你苦心孤诣忍辱负重近二十年,我却是发现就因你的温吞性子,以致不能真切的悟出三教真义,到头来最好的结果,不过是牺牲自己性命,将轩辕大磐一同带上黄泉路。”



    他摇了摇头:



    “实在是太浪费了,索性就让庄某来一个废物利用。”



    说罢,广场之上,风声大作,一个身躯高大健壮,驻颜有术的老者竟被一根龙卷裹挟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