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苏玛丽

第二十五章:别哭3(第3页)

 他说:“明珠,我要去一个地方。”

 明珠顾不得擦眼泪,连忙问:“什么地方?去多久?”

 “三年,可能四年。”

 明珠不说话了,她可能猜到了,眼泪流得更汹涌了,哭了好一会才问他:“你是不是受伤了?”

 耿弋不想骗她,哑声说:“一点小伤。”

 明珠仰着脸,把眼眶的热意逼回去,握着手机问:“这是我们最后一次通话吗?”

 “嗯。”

 电话那头明珠不再说话,耿弋只听到她不停抽泣的声音。

 他捏紧手里的毛绒兔子,指腹扫过那双红红的兔子眼睛,很轻的声音说:

 “别哭。”

 “我抱不到你。”

 明珠把电话挂了,蹲在路边大哭起来。

 耿弋真的算是命大,何立强的每一枪都没打中他的要害,又及时被赵大志发现,不然就会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何立强撇下小弟跑了,没两天就被警察给抓了,因为其他受伤的小弟全被抓了起来,之前耿弋打伤了他不少兄弟,他这次新招的一些都算不上忠心,拷打了几句,就把他的地盘给兜了出来。

 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何立强还在悠哉地跟人喝茶,哪知道下一秒就被警察铐进了局子,他是在ktv里开赌场的,拿ktv当幌子,不知坑害了多少人,警察直接把ktv里大大小小几个角落全部扫了个干干净净,查出来赌博的筹码后,把何立强和相关赌博人员全都抓了回去。

 还列了个名单,没两天就会抓进来一批人。

 何立强犯了非法持有丶私藏枪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还犯了开设赌场罪,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处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还犯了聚众斗殴罪,带领五十人围殴一人,造成对方一级重伤,险些死亡,以故意杀人罪论,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案子是一月份的,判决是三月底下来的,何立强判的是死刑。

 知道消息的时候,耿弋还在医院里,医生跟警察说,他需要休养至少半年才能出院活动,警察便直接把他带到看守所的医院里,让他在里面进行休养。

 进去的时候,兄弟们要来送他,耿弋都不让,自己推着轮椅进去了,他的两条腿不同程度骨折,里面打了八根钢钉,外面上了钢板。

 警察帮他脱了衣服进行体检,一位警察拿走了他手里的兔子,耿弋盯着兔子问:“那里面没东西,能不能给我?”

 警察拒绝了:“等你出狱之后,这些东西都会还给你。”

 耿弋没说话,手腕的红绳也要求被摘下,他低头看着那根红绳,很轻的声音说:“这个留给我吧。”

 警察看了眼,普普通通一根红绳,探测仪扫了下,确定没什么危害,点了点头:“行。”

 耿弋被判了五年,因为受伤严重,被减免了一年,只剩下四年,如果他表现好,也是可以提前出狱的。

 这个提前,却并不能解决最根本的问题:

 他至少要在这呆三到四年。

 来坐牢的人,大多都会愁眉不展,郁郁寡欢,只有耿弋,每天抱着一本书来看,是向图书馆申请的,他看的是动画设计,他其实看不懂的,只是想知道明珠每天在看什么。

 边上一同住院的狱友见他两三个月还在看一本书,还以为他是脑子有病,后来,看见耿弋终于换了书,只不过从动画设计变成动画制作。

 他不会画画,警察也不会提供铅笔给他,倒是找了粉笔和蜡笔给他。

 耿弋没事的时候就在纸上画,他是不爱说话的性子,每天除了打针吃药做复健,其馀就是看动画制作,然后在纸上瞎画。

 半年后,他从医院病房转到普通的牢房,依旧一个人默默地画画,倒是有个三十岁左右的眼镜男见他在纸上画的东西有些眼熟,跟他搭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