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太平洋影音公司(第3页)

贵成这样,市场上依旧远远不够卖,公司的生产车间24小时不停转。

1980年底,太平洋影音公司的纯利润是159万。1981年,翻到429万,1983年底,公司又进了一套设备,纯利翻到1200万。

盒带卖得好,歌手却不贵。包括李谷一在内,都是十块钱一首,一次性付清,以后再版也不会给歌手钱。赚来所有的钱都归太平洋公司,歌手、乐队都没有。当然就更别提歌曲的作者了。

“那,廖总,这个录歌的费用呢?”

季宇宁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噢,现在根据我们省里广电厅的文件,歌手录歌,是一首歌10块钱,这是一次性的,就像现在的稿酬方式一样。”

季宇宁听了,一下子就没什么兴趣了,合算他录了半天歌,一首歌10块钱,一盒磁带,估计也就100块钱出头。

而唱片公司却是能挣个至少几十万,甚至还要多。

“这样吧,廖总,嗯,这一段我恐怕没有时间,因为你们录歌还要去羊城,如果在京城录制歌曲还好说。

我现在还在学校上学,同时也要跟两个电影剧组,这两个剧组我都是导演,是老大。

所以这上半年估计够呛,嗯,下半年或者明年再说吧。

另外我觉得你们录歌发行到香江,嗯,我不太看好,嗯,我觉得倒是如果在国内卖,可能会好一些。”

季宇宁此言一出,就看见对面的廖总表情有些为难。

这时,他身边的那个跟他一起来的年轻人,悄悄地用粤语说了一句,“那不行,就让别人唱。”

“廖总啊,我写的歌,必须经我授权同意,别人才能唱。

国内现在虽然没有版权法,但有广电局的文件,还是要尊重版权的。

而香江乃至东南亚,那些地方是有版权法的,如果未经我这个作者授权的磁带在那儿发售,我马上就可以告那些代销或者包销的唱片公司,申请查封他们的磁带,让他们停止销售。”

季宇宁的话,也是用粤语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