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读诗?不(第2页)

  郑峰好幸运。

  程榛说:“你们先歇一会儿,我去叫张静宁。”“好。”

  张静宁着实离她很近,出了门,穿过大街,对面的第二家就是。程榛喊:“张静宁,郑峰来了。”

  张静宁刷的开了门,“真的?”“嗯。”

  张静宁把孩子抱了,跟程榛过去,看见郑峰,自有一番契阔。

  程榛看着白娇娇怀里的孩子,问:“叫什么?”白娇娇说:“叫郑薇薇。”一个特别小公主的名字。

  “给我当儿媳妇吧!!”

  “你做梦,我们薇薇还小呢!!”这是白娇娇。

  “就是,我们薇薇可不着急。”郑峰低头摸摸孩子的小脸儿,说:“爸爸养你一辈子。”

  白娇娇把他推开,“没洗手。”

  之后两天,郑峰和白娇娇也在附近买了一套房子。郑峰说:“我们本来想买楼房,结果还不好买。”“楼房大多数是公房吧?”“嗯。”

  郑峰安家了,程榛继续画图去了。

  岑瑜归倒是似乎看出了什么,接着买四合院去了。

  上学期间买的,加上暑假买的,有十套了,还全是三四五进的大房子。

  如此这般,等到开学,程榛的手稿画了一摞。

  程榛和岑瑜归去报道,七八届学生也入学了。

  经过第一学期,很多人渐渐活跃起来。尤其是中文系,闪亮登场。

  因为经历了漫长的,无书可读的年代,人们对书籍的渴望达到了顶峰。中文系闪耀就很正常了。

  尤其是中文系的两个诗人,周光和李红旗,成了无数人心里的超级偶像。他们不但自己写诗,还创办了诗社,印制诗集。

  周围还围绕了很多的没有出名的诗人。

  在女生宿舍,有钱的买诗集,没钱的就把他们的诗抄下来,背。

  也会几个人一撮,大声朗诵。

  不仅如此,她们还把这些诗集奉为圭臬,早也读晚也读就算了,还不许别人说不好。

  程榛似乎看见了后世的脑残粉。原来无脑崇拜这种事,现在就存在啊。

  某一天,程榛刚从家里回来,看见几个人围着念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