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自由美利坚,枪战每一天。(第2页)

 在这说黄金瞳之下,所有人都不敢轻举妄动。

 因为……

 这是不灭的黄金瞳!

 这是王的宝座!

 “这不对劲吧,这种速度,你怎么能使用言灵!”

 对方似乎很震惊的样子,不过路明非很显然没打算回答对方,一人一拳。

 六十甲子之中剑锋金射出,燃上了天上火,直接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入他们体内。

 对方根本无法躲开,也根本无法在黄金瞳的注视下躲开。

 腿已经彻底软掉了,整个人之间如同液体一般倒了下去。

 火毒金气加温热之症直接就引爆了对方的内脏,一时间五脏六腑如同烈火烹油一般的剧痛难忍,体表之处生出一个个豆大的气泡,看起来好像是被烫伤一样。.

 路明非没用全力,留了他们一条狗命,因为借助破妄,他发现对方应该不是龙族,应该是跟他们一样的混血种,都是人类。

 第二则是借助于破妄,他发现古德里安教授其实没死,只是陷入了昏迷,也就是说对方用的其实是类似于麻醉弹的手雷。

 这突然让路明非联想起了芬格尔说的自由一日,这就是学生的肆意妄为吗?

 还真是自由美利坚,枪战每一天。

 将进入房间内的人击倒后,路明非直接撕开了自己的上衣,暴露出了一片的兵马刺青。

 “来,让我看看奥丁的坐骑有多强。”

 路明非单手掐诀,一道魂灵从他的兵马刺青中跑了出来,化作几道简约的线条,不断的重组着,最终现身于现世。

 八足骏马的体格健壮,每一寸肌肉都透露着力量和速度。

 它的鬃毛如同夜色中最深沉的黑,但在光线的照射下,却泛着幽幽的蓝光,仿佛夜空中最亮的星辰。

 八足稳健而有力,每踏一步都让地面微微震动,一蹄之力足以洞穿钢铁。

 双眼如同燃烧的炭火,鼻息如雷霆。

 那是八足骏马,斯雷普尼尔!

 所有人都感受到了一股极强的压迫感,从小屋内散发出来,这根本不像是混血种能散发出来的威压,他更像的是一位苏醒过来的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