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更高价的赔偿(第2页)

 经过一番唇枪舌剑的扯皮后,在李立二人的不情不愿下,陆允川和戴裕迟最终被定义为防卫过当。

 事件定性后,剩下的程序就简单了。

 李延山记得周局“从严从重”的叮嘱,直接顶格判罚李立这个领头人二十天拘留,外加给陆、戴二人每人50块的赔偿款。其他小混混则是拘留5到10天不等。

 听见判罚结果,李立直接坐不住了,在桌底下踢了“舅舅”好几脚,那个舅舅才不情不愿的开始说话:

 “各位领导,两位小同志,这个事儿,确实是我外甥他犯浑!但是我们家里也真的困难,要不,两个小同志发发善心,这个处罚,咱们就轻一些!”

 说着,他还从桌子底下拎出来两篮子切好的甘蔗,说是额外给陆、戴二人的补偿。

 陆允川看着对面的“舅舅”,撇了撇嘴。

 蔡侉子,之前在裁缝社围猎周厂长的“破烂大王”之一,现在居然开始哭穷了。

 还有他拿的那两甘蔗......

 东江省冬天产的最多的就是甘蔗,属于扔大街上都没人愿意捡回去吃的那种,现在他居然拿出来做赔偿.....

 陆允川不理他,而是和调解员又梳理了一遍李立可能触犯的法律规章有哪些,逐条询问可能存在的判罚措施。

 而且他还援引了在报纸上看到的一些报道,着重强调了国家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

 听陆允川说着说着,自己的处罚居然还有要往上涨的意思,李立直接狠狠的瞪了蔡侉子一眼,大有一种大家一起死的意味。

 顶不住陆允川的压力和李立的威胁,蔡侉子最终还是妥协,提请了和陆允川私下调解。

 不知道两人聊了些什么,只知道他们从旁边的小办公室里出来时,陆允川一脸笑容,而李立的舅舅则满脸肉疼。

 看着陆允川,蔡侉子明显也多了些忌惮,他转头面对调解员,声音有气无力:

 “调解员同志,我们认罚,我愿意提高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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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这次“围堵”事件判决如下——

 李立因挑衅滋事、聚众斗殴,犯“流氓罪”,本应从重处罚,但因其后续调解态度积极,且被害人伤情较轻,在双方达成调解一致后,处劳动管制7天,赔付被害人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8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