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章 佛手化橘红(十七)(第3页)
这话听的纪采买同温明棠也忍不住笑了,温明棠道:“所以还是趁着阎王在,快刀斩乱麻,落袋为安,莫再与其打交道的好!于私,若是之后,没叫小鬼钻到报复人的空子的话,算是暂且安全了,可‘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这般一直防着,身心俱疲不说,一个不留神便会叫他寻到空档,事后报复回来,实在是太麻烦了。”
“于公,行侠仗义也好,还是自己渡了人,也助旁人渡河也罢,以及良善些,不能坐视不理什么的种种理由都成,不论出于何种目的,还是似眼下这般,让那两个管事没了再报复人的手腕更好!”温明棠叹道,“既被钉子扎了脚,比起一声不吭的绕路,回头又被钉子报复着扎了,顺手拔了钉子,不让后来经过的人也扎了脚,自己也不担忧被报复了,自是最好的。且按说这也是人当作的,此所谓公德。”
看女孩子手指比划了一个“公”,纪采买也用手指比划了另一个“功”,道:“说这个功德也成!”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助人为乐当然也算功德!”温明棠笑着说道,“且指不定今日的顺手而为,日积月累的,还当真能积攒出大功德来了!”
想起方才那一幕,温明棠凝了凝神,正要继续做事,却听身旁的汤圆说道:“昨儿那两个管事要私了时,见我没拿那包赔罪银钱,以为我嫌少,便又当着我的面加了些进去,其实,我当时想的根本不是钱多钱少的事!”汤圆一边备菜,一边偏头对温明棠说道,“且不说我已答应了府尹大人,要说到做到的,便说当时,其实我是突然想起温师傅说的那个夜行人被野狼吃了的故事了。”
这故事同灰姑娘的故事一样,是温明棠在现代社会所听闻的民间传说:说人在夜里赶路,若是察觉到肩膀被搭住了,千万别回头。因为这是老狼的惯用伎俩,趁着人回头露出喉咙破绽时,一口咬住人的喉咙,将人吃了。似这等情况,经验丰富的猎人的解法是抓紧狼的双爪,将狼背在背上,挺直脖颈,不让自己的命门破绽被老狼咬到,继续往前走,莫回头,走着走着,总会遇到前头有磕狼的石头和大树的,而后对准了,用力往石头或大树树干上摔去,即便摔不断狼脊梁也能将其摔个半死,困局自然得解了。
“所以,既然允了府尹大人,要去内务衙门门口闹,我哪里还敢回头?”小丫头汤圆小声说道,“其实,若没有答应府尹大人的话,他们给赔罪钱,我大抵会将这个当成阿爹的抚恤银钱直接收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懒得麻烦的。可方才听马杂役说的,那两个管事,啊呸!是那两头狼的赔罪钱当着我的面最多也确实只加到了我阿爹体恤银钱的八成,余下的两成说什么也不肯再加了,当时我还不懂为什么余下两成他们死也不肯加,现在才知道原来他们打的是逼我回头再去同他们打交道这个主意。眼下想想,若是当时府尹大人不在,他们哪里又会给我什么赔罪银钱?”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数情况下,升斗小民都会选择忍让的,若不然,这长安城寻常百姓一张户碟要等个七八年之事也不会成习以为常之事了。汤圆自也属于升斗小民,没那么多闲工夫耗着,可虽同样属于升斗小民,却又各有不同。
“那时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答应了府尹大人,便要说到做到,毕竟大人那么忙,特意为我的事跑一趟,我怎能辜负大人的一番心意?”汤圆说到这里,捂了捂脸,显然有些不好意思了,“方才马杂役夸我好人有好报,我都有些臊得慌,因为只是想着要完成自己答应的事罢了,全然没想过那么多,更没想过好人有好报什么的!”
“虽然没想那么多,可我们汤圆将事情办好了也是事实,更何况说到做到,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言出必行亦是一种美德!”温明棠说着将备好的菜推到了一旁,抬头看向公厨外头,天还未亮,便主动晃进大理寺公厨院子的阿乙,“当然,认真、踏实什么的亦是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