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论舔狗是怎么养成的(第3页)

 那就是绝佳的行动力。

 开学还不到三个月,他就带着一大捧花去表白了。

 收到花的谭方怡很错愕。

 ——因为小胖子送她的是很大一捧康乃馨。

 彼时的谭方怡甚至有点恍惚,很害怕熊辉当场叫她一声妈。

 然后她毫不留情的当着全班人的面拒绝了他,顺带把这事儿告诉了老师。

 倒霉的熊辉为此写了好长一篇检讨书,顺带成为了整个年级的笑柄。

 但他并没有放弃,反而很有毅力的继续追求了小姑娘两年。

 可惜谭方怡却至今连手指都没有让他碰过一下。

 当然,这并不奇怪,熊辉虽然家境还可以,不然也没办法入读这所学费昂贵的私立高中,但身材自幼矮小肥胖的他显然和“英俊”“高大”之类的词语不沾边。

 而谭方怡只要穿上一双略带增高的制服鞋,就能比他还高出些许。

 她自认为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姑娘,更不是无脑追星的颜狗,然而面对熊辉,看着这样一个又矮又胖,还总爱在班上叫嚷着什么“扎古天下第一!”“俺是山里灵活的狗!”“我是俄罗斯原神那傻逼策划正在飞往恐惧之眼的亲妈!”等叫人半懂不懂的怪话的男生,谭方怡觉得自己真的很难答应他的示爱。

 尽管他在过去整整两年的时间里,表现得真的非常有诚意。

 送药、送饭、买这样那样的礼物属于基操。

 他最夸张的是为她打了好几次群架,把对方的肋骨都打断了几根那种,要不是家里赔钱爽快,加上父辈之间又有些关系安抚住了校方,熊辉早就被学校开除,外加少管所雅座一条龙了。

 而他和人打架的原因仅仅是,他听到那些人说谭方怡是个表里不一的绿茶婊,还说亲眼看到她在深夜的酒吧被人灌得酩酊大醉,叫路过的几个社会街溜子抱上了车……

 不过嘛——

 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形势是客观的,同时保持不断变化的。

 “熊辉!”

 也许是觉得刚才说的那些话还不够分量,谭方怡又抓起小胖子的手,重重按在自己饱满的胸口上,毫不犹豫地说:

 “只要能离开这儿,我就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