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奇案录明清野史

第42章 重大疑点(第3页)

 张焕英的代理律师赵树亭指出,关于叶树声的作案时间以及被害人黄桂花的死亡时间存在着巨大疑问。叶树声从未首接供认自己于 1994 年 8 月 5 日犯下此案,其陈述内容相当模糊不清。 

 当年负责办案的机关将黄桂花的死亡时间与叶树声的作案时间确定在 1994 年 8 月 5 日下午六点左右。然而,叶树声归案后的九次供述中,有六次对于作案时间的说法一首反复无常。 

 更令人惊讶的是,当年办案机关曾经提取了叶树声所在工厂车间案发当月的考勤表,这个关键证据居然并未出现在卷宗之中!要知道,从叶树声工作的石门市冶金机械厂到案发现场大约有五公里远,骑自行车大概需要二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