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正式起诉你们(第2页)

 “如果对方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未发病时,有辨识是非的能力,能准确表述逻辑事实,则可以作证并指证犯罪事实。” 

 而木齐帆不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 

 他是最严重的那类——精神分裂、妄想型精神病患。 

 要想证明木齐帆现在的指认有效,就必须证明他没有精神病。 

 但高飞很清楚,这不可能。 

 通过昨天对木齐帆的审讯,他对木齐帆的精神状况己了然于胸。 

 经柯乘风二十多年的摧残和精神折磨,木齐帆的精神状态极不稳定。 

 即便现在立即将他送去进行精神鉴定,结果也不会改变。 

 尽管大家都明白,木齐帆指认的罪行确有其事,但法律就是法律。 

 木齐帆现在确实是精神病患者,他的指认不能作为证据。 

 等他精神疾病好转,能正常作证了,才能指控柯乘风。 

 但高飞他们哪有空等他恢复呢? 

 木齐帆如今是个精神分裂妄想症患者,这意味着人证没了,犯罪动机也不成立了。 

 毕竟那根棒球棍上的线索,早被柯乘风清理得一干二净。 

 十年来,若非有视频证据加上木齐帆作为共犯指证,这罪名根本立不起来。 

 就算高飞推理出柯乘风用球棍干的事,还有通风管藏匿什么的,这些只是推理分析,不能当作证据。 

 没了人证木齐帆,犯罪动机就不成立了,指控柯乘风也就无从谈起。 

 王田浩又针对虞流油的视频做了辩解:"高警官,单凭虞流油视频中的陈述,并不足以指认那就是我的当事人柯乘风。" 

 "他说的‘柯总’可能是谐音,克总、刻总、珂总,都有可能。" 

 "况且,虞流油从未亲眼见过那位‘柯总’,所有联系都是通过中间人。" 

 "因此,不能断定他指的是我的当事人。" 

 "至于警方凭搜查令在我当事人家里找到的棒球棍,那只是一项收藏爱好。" 

 "若仅凭收藏就给柯先生强加罪名,扭曲事实,我代表当事人会抗争到底!" 

 "根据相关法规,捏造事实、破坏秩序或侵犯权益者,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