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法治特征是政府守法

 “这…这难道就算了?” 

 “是啊!这不是欺负人吗?” 

 “做法的确不妥,昨晚我也翻看了华夏法律,里面的确没有这方面的条文。首发免费看书搜:有书楼 ” 

 “就这样放任不管?” 

 “太气人了!” 

 一个年轻人说道,“你们也不要气,我倒是认为这样做是对的。” 

 “年轻人,看你年龄还没为人父母,自然没得这份怜悯之心。”一个中年人叹了一口气说道。 

 其余的不少人看他时眼神里也充满了疑惑和不善。 

 年轻人急忙解释道,“你们想过没有?如果司法部门可以随便抓人,明天你我会不会成为受害者?” 

 “你什么意思?” 

 “朝廷时期,我们很多法律也不健全,百姓违法判案,有时根本没有法律依据,这就造成一个问题,负责判案的人拥有太大权力,这种权力就是报纸上所说的司法解释权,既然没有具体标准,那么司法解释权就在我手里。” 

 年轻人指着一旁的小孩和一位青年说道,“假如大街上你们看到这位青年殴打这个小孩,你们会怎么办?” 

 青年立即反驳,“我没打他啊!” 

 “哈哈哈哈…”青年的慌张引得一群人哄堂大笑。 

 “我说的是假如,是举例子。” 

 “自然是帮这个小孩儿揍他。”一旁的少年说道。 

 “就是,一看就是青年欺负他。” 

 年轻人接着说道,“我们先不管事情对错,假定是他欺负这个孩子。 

 如果他只是没有背景的人,那么你们揍他一顿,当官的不会把你怎么样? 

 如果他是县令的儿子,亦或是县令亲人,或者有钱人,你们认为会怎样?” 

 “那还用说,帮助小孩的人肯定就惨了。” 

 “是啊!我就亲眼见过差不多同样的事情,就因为对方是县令小妾的亲弟弟,首接被判了十年。” 

 年轻人接着说道,“这就是报纸上曾经说的,证据不足或者法律不健全,宁愿放跑一个坏人,也绝不能冤枉一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