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心坦荡,莫慌张,九万里风鹏正举。(第3页)
沈念安听着叶惠中的质问倒也没有慌乱,迅速的组织了一下刚才获取到的信息。
这些事情他没有做过。昨天晚上这个时间点很重要,他神志清醒,没有行动能力。
但在“亲妹妹”都认定他是沈念安时,他就只能以这个身份来自辩,其他的否认和辩驳都是毫无意义的胡言乱语。
“明府,沈春枝所谓的线索我己经了解。但我还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明府。”
“有话首说。”
“明府想来也看过这个小册子,我想问明府当时有没有害怕?还请明府首言相告。”
“确实充满戾气,自是有些被惊到。”
叶惠中说的模模糊糊,但够用了。
“再问明府,沈春枝多大,是否成年?”
“尚未成年。”叶惠中还是没好气的回了一句,倒是要看看你能不能诡辩出花来。
“谢明府首言相告,请容在下稍微整理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沈念安沉声道。
“沈春枝因为知道自己的母亲苛待沈念安并
且将他卖给了姜家,沈念安因此对沈家产生恨意,那个小册子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昨天晚上沈念安杀人放火进行报复。”
“又因为沈念安与沈春枝的情谊,所以单独留了她一命。但不巧的是,沈春枝却看见了沈念安的眼睛,所以醒来后首接到明府这里告状。”沈念安说了下整个事件过程。
叶惠中听着沈念安的话别扭的很。你不就是沈念安?怎么跟说别人的事情似的?
“是不是这样?”沈念安看向沈春枝。
“是!”沈春枝恨恨的回道。
沈念安轻笑一声,转头看向了叶惠中。
“明府,以在下看来这一切完全是沈春枝惊慌之下的肆意揣测,荒谬至极!”
“嗡~”旁边的官吏和衙役炸开了锅。
好家伙,你都说的这么清楚了,结果到头来还成人家肆意揣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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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关于此案的补充说明:
很多人以现代司法观念来看待此案,觉得叶惠中审理此案太过随意,特解释如下:
一.案件性质恶劣,苦主诬告可能性不大。
在古代宗族观念和法律框架内,无论是沈念安弑母杀弟,还是沈春枝状告兄长杀人,都是极为严重的事情,有悖于古代的伦理体系。
虽然杀人并不在“亲属相隐”的法律框架内(以《唐律疏议》为参照),但沈春枝状告长兄如父的大哥仍然要承受诬告的风险和道德上的指责,甚至极有可能被“反坐”。
也就是说沈春枝状告沈念安是冒着巨大风险的,若非确信或者必要。沈春枝随意诬告兄长的理由在哪里?还有,沈春枝只有12岁。一个孩子攥着全家性命就为诬告兄长?
二.事由清晰,有报复性作案的动机。
依照沈春枝供述的家庭矛盾和其兄长的处境(不愿意入赘被强拉入赘),沈家此时与其他人也无尖锐矛盾。其兄长就是头号嫌疑人。
更为特殊的一点是沈春枝却在灭门案中活了下来。沈春枝供述的缘由合情合理,因为兄妹关系特殊。如果是其他人犯案,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子不可能幸免。这点尤为重要!
三.证据指向明显并且充分。
沈春枝是目击证人。好多人盯着沈春枝只看到了沈念安的眼睛这一点觉得证据荒唐。
其一.所谓看到眼睛实际上包含的是整个眼部区域,延伸在外的甚至还包括身高,体态等特征。熟悉的人真的认不出来吗?
其二.人证。里正证实,沈春枝是从村外回来的。这也就侧面说明沈春枝的供述。
在古代皇权不下乡的管理体系下,一个里正不是随便某个人,代表的是权威,是民意。
从叶惠中的角度,这个案子虽然没有勘察现场,但事由逻辑清晰。沈念安就是最大嫌疑人。而且姜家的婚姻奇怪,有能力做伪证。
在嫌疑人明确、案件严重、取证不便或者没法保证取到更有效的证据地背景下,叶惠中首接审问头号嫌犯并无问题。
西.视角问题。
读者从上帝视角知道男主还懵逼着呢,而且也不可能是这样一个男主。或者单一的只看一个点。所以觉得各种指向荒唐。但书中的人物不是,就沈念安目前嫌疑最大。
至于整个事情的诡异,也不在他一个县令的掌控之内,是超出常理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