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7章 式正式立项(第2页)
第二阶段(1962 年 9 月)由财务与资源管理组开展资源审核,重点评估经费预算合理性:对比同期同类项目(如某军用通信设备研发)的经费标准,确认 “73 式” 预算(860 万元)处于合理区间;核查经费分配逻辑,确认硬件制作占比(60.5%)符合电子设备研发常规比例,无冗余支出。
第三阶段(1962 年 10 月)由战略规划组评估项目战略匹配度:结合 1960 年代我国通信安全需求(边防、野战通信加密缺口),确认 “73 式” 研发可填补国产电子密码机空白,减少对进口设备依赖,符合国家战略方向;同时评估研发周期(5 年 6 个月)与需求紧迫性的匹配度,确认周期合理。
审核过程中,国防科工委就 “周期压缩” 与团队沟通:提出 “能否将总周期缩短至 5 年”,张工团队回应需优化硬件试制阶段流程(增加 2 条试制生产线),额外增加经费 40 万元,最终国防科工委同意调整,总周期定为 5 年(1963.1-1968.1),经费调整为 900 万元。
五、立项批复的核心内容与官方要求
1962 年 12 月 10 日,国防科工委正式印发《关于 “73 式” 电子密码机研发立项的批复函》(编号:gfkw-1962-157),明确项目立项资质,将其列为 “1963 年度军用电子设备重点研发项目”,享受优先级资源保障(如元器件优先采购、测试设备优先调配)。
批复函明确研发周期为 5 年:自 196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968 年 1 月 1 日止,分 4 个阶段并设定关键节点 ——196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核心技术攻关(需提交攻关总结报告);196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10 台工程样品试制(需通过初步测试);196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定型设计(需提交定型方案);1968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 20 台成果交付与验收。
经费批复总额 900 万元,拨付方式分 3 阶段:立项启动后拨付 30%(270 万元),用于核心技术攻关与首批元器件采购;1965 年 1 月样品试制达标后拨付 40%(360 万元);1966 年 12 月定型通过后拨付 30%(270 万元),并要求建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每季度提交经费使用报告。
成果交付要求细化为 3 点:一是硬件成果需提交 20 台定型 “73 式” 电子密码机,每台需附带 1 套备用元器件(含晶体管、芯片、电阻等);二是软件成果需提供算法程序源代码(含注释文档)、密钥管理系统安装包;三是文档成果需提交技术手册(含原理、操作、维护)、测试报告(含环境测试、安全测试数据),所有成果需符合国家军用标准(gjB-1962《军用电子密码设备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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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函还明确研发责任与监督机制:研发责任主体为张工带领的技术团队,协作单位(中科院计算所、北京电子管厂等)需配合完成算法优化、元器件定制;国防科工委每半年组织 1 次中期检查,评估进度、经费使用与技术达标情况,未达标需提交整改方案,确保项目可控。
六、历史补充与证据:国防科工委批复函
1962 年 12 月的《国防科工委关于 “73 式” 电子密码机研发立项的批复函》(档案号:gfkw-1962-157),现存于国家军事档案库,正文 4 页,附件 3 份(经费拨付计划、中期检查细则、验收标准),盖有国防科工委公章,具有官方权威性。
批复函 “周期调整说明” 部分记录:“原申请总周期 5 年 6 个月,经审核,同意通过优化硬件试制流程(增加 2 条生产线)缩短至 5 年,需额外经费 40 万元,总经费调整为 900 万元,确保 1968 年 1 月前完成成果交付,匹配边防通信设备更新需求”,调整依据与战略需求明确。
经费拨付计划附件显示:“首次拨付 270 万元于 1963 年 1 月 15 日前到账,需用于支付中科院计算所算法协作费(50 万元)、北京电子管厂首批晶体管采购费(80 万元)、研发场地租赁费(30 万元),剩余 110 万元作为流动资金”,拨付用途与时间清晰。
中期检查细则附件明确:“检查内容包括技术进度(如算法优化完成度、硬件原型迭代次数)、经费使用(是否超支、是否专款专用)、问题整改(前期检查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检查方式为现场核查(查看研发记录、测试数据)、会议汇报(团队负责人汇报进展)”,监督流程可操作。
验收标准附件 “硬件验收指标” 记录:“‘73 式’电子密码机需满足:加密速度≥100 字符 / 秒、密钥容量≥8192 组、-40c至 50c环境下连续工作 72 小时无故障、强电磁环境(500v/m)下错误率≤1.5%,验收测试由军方通信部门与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验收指标与前期研发目标一致。
七、团队收到批复后的启动准备
1962 年 12 月 20 日,张工团队收到批复函后,立即召开 “‘73 式’立项启动会”,19 名核心成员及 5 家协作单位代表参会,张工传达批复核心内容(周期、经费、交付要求),明确 “五年攻坚、确保达标” 的目标,统一团队思想。
团队基于批复调整架构,增设 “项目管理岗” 与 “经费管理岗”:项目管理岗由赵工负责,统筹各阶段进度,对接国防科工委中期检查;经费管理岗由孙工负责,建立专项账户,制定经费使用审批流程(单笔超 10 万元需张工与财务共同审批),确保经费合规。
与协作单位的对接同步推进:张工带队赴中科院计算所,明确算法协作任务(1963 年 6 月前完成分层同步协议的代码固化);王工赴北京电子管厂,签订晶体管定制协议(5000 只 3Ag1,1963 年 3 月前交付首批 1000 只);李工赴上海无线电二厂,确认芯片研发进度(1963 年 6 月提供首批样品)。
制定 “详细执行计划”:将 4 个研发阶段拆解为 28 项具体任务,每项任务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与交付物,如 “1963 年 3 月前,李工团队完成密钥生成算法的代码初稿(交付物:代码文档、测试用例);1963 年 6 月前,王工团队完成双级加热电路的原理图优化(交付物:优化后原理图、仿真测试报告)”。
研发物资与场地准备:租赁 200 平方米专用研发场地(含算法仿真实验室、硬件试制车间),采购示波器、晶体管参数测试仪等核心设备(经费从首次拨付的 270 万元中支出);建立元器件仓库,制定入库、出库登记制度,确保物资管理规范,为 1963 年 1 月正式启动研发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