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我们还有证人(第2页)
“被告人,请向法庭表明身份!”审判长说道。
“我叫穆传海,是乘风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经理!”穆传海回道。
“你与另外一名被告人李志强是什么关系?”审判长问道。
“他是我们公司工程部的一名员工!”穆传海回道。
庞望川起身问道:“穆传海,关于李志强涉嫌杀害郭淮海的事儿,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讯问笔录,你承认李志强是在你的授意下行凶杀人的是吗?”
“不是!”穆传海摇头说道,“我根本不知道他杀人的事儿,是我到了公安局才知道的!”
“那你为什么要做出之前的供述啊?”庞望川看着穆传海问道。
“是警察让我这么说的,他们说我要不这么说,我们公司黄山路的那个项目就得一首封着,那个项目公司上下都非常重视,为了能让项目尽快复工,我才同意这么说的!”穆传海说道。
“那让你这么说的警察,你认识吗?”庞望川问道。
“认识,是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大队长,叫袁树国!”穆传海回道。
庞望川点了点头,继续问道:“那关于李志强杀害郭淮海这件事儿,你都知道什么?”
“案发那天晚上,李志强来找我,说他把郭淮海给打了,说郭淮海骂他,还动手打他,然后他就拿砖头给郭淮海打了!”穆传海说道。
“那你知道李志强打了人,你干什么了?”庞望川问道。
“我让李志强回宿舍了!”穆传海回道。
“那你为什么没去现场查看一下,为什么没有报警,也没有劝李志强到公安机关自首?”庞望川问道。
“是,我承认在这件事儿上我存有私心,我怕担责任,就没去看,另外我以为就是打了一下也没啥大事儿,作为李志强的领导,这事儿我有失职,我不知道是不是触犯了法律,如果犯法的话,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穆传海说道。
庞望川点了点头,转身看向审判席,“审判长,虽然我的当事人穆传海对于案情细节不了解,但是从他供述的情况来看,是可以佐证我另外一名当事人李志强的供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