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圣经:文明的誓言(第2页)

 

1. 生命神圣条款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创9:6),这句话直接否定了“血亲复仇”的无序性,明确“生命不可侵犯”的原则。后来人类社会禁止谋杀的法律体系,正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它将“保护生命”从部落习俗上升为普遍义务。

 

2. 财产边界条款

 

“不可偷盗”(出20:15)看似简单的戒律,却为私有产权制度埋下伏笔。罗马法中关于财产权的诸多规定,就吸收了这一原则,明确“个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而这一观念后来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

 

3. 真理见证条款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20:16)强调了“诚实”的重要性,不仅规范了人际交往,更直接影响了社会治理——法庭宣誓制度要求证人“说实话”,学术研究强调“诚信不造假”,本质上都是对这一条款的现代延续。

 

三、与其他文明誓言的对比

 

不同文明的经典都有其核心“誓言”,但《圣经》的独特性影响了文明走向的差异。

 

《圣经》以“爱邻如己”(利19:18)为核心,推动形成了普世博爱伦理,强调超越血缘、地域的平等关爱;

 

儒家经典《论语》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侧重在礼制框架下的差序伦理,讲究“亲疏有别”的人际关系;

 

古印度《摩奴法典》的核心是“种姓义务论”,将社会阶层固化为先天责任,限制了阶层流动;

 

古希腊神话强调“命运不可抗”,这种对“必然”的敬畏,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带有悲剧色彩的民主制——强调多数意志,却难掩对个体价值的忽视。

 

两者的关键区别在于:《圣经》的誓言指向“超越性的立法者”,让契约拥有神圣约束力,无论世俗权威如何变化,这些约定都具有不可动摇的道德分量;而多数文明的誓言更多依赖世俗权威或传统习惯,约束力随时代变迁容易弱化。

 

四、誓言失效的文明危机

 

当文明逐渐背弃这些核心约定,危机便会悄然降临。

 

1. 人类中心主义抬头

 

忘记“受托责任”的定位,将自然视为“可随意支配的资源”,直接导致生态危机。如今物种灭绝速率已超过自然水平的1000倍,正是人类过度索取、忽视“守护义务”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