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拒绝和解,吴倩倩喜提银手镯(第2页)

 

……

 

此时的派出所调解室里。

 

江凡却还在不停埋怨警方,为什么把自已和女儿晾在这里那么久?

 

丝毫还不知道已经大祸临头。

 

办案警察拿着两份鉴定报告来到调解室。

 

“警察同志,不是说要调解吗?对方人呢?怎么这么久还不过来?他一个大男人摆什么架子啊!”

 

江凡一脸愤怒。

 

“双方调解只是我们的一个期望,但是目前对方拒绝调解,我们也不能强迫别人对不对。”

 

警察说明了情况。

 

“他拒绝调解,我们可以回去了吗?”

 

江凡这理直气壮的天真,把办案警察都逗笑了。

 

“您随时可以回去。但是吴倩倩,她要留下,配合我们立案调查。”

 

警察严肃的说道。

 

“立案?立什么案?”

 

江凡顿时提高了音量,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

 

“您的女儿涉嫌故意伤害,以及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两项犯罪,现在被害人不同意调解,我们必须立案。”

 

江凡听完都懵了。

 

“妈……”

 

吴倩倩又吓得哭了出来。

 

“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女儿不过就是轻轻的打了他一下,踢了他的车,怎么会那么严重?立案是不是要留下案底啊?这会给我女儿留下人生污点的啊!”

 

江凡还是不敢相信,后果竟然会那么严重。

 

“这不是留不留下案底的问题,而是你的女儿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

 

警察把两份鉴定报告递给江凡:

 

“被害人眉骨骨折,轻伤一级。”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被害人车辆定损8000。”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江凡脑袋嗡的一下炸了。

 

万万没有想到。

 

后果真的严重……竟然最高可能要坐3年牢!

 

“警察同志,我的女儿还是个孩子啊,她才刚读大学,能不能批评教育啊?”

 

江凡慌了,苦巴巴的哀求着。

 

“江女士,我们能够理解你的心情,在父母眼中,儿女永远都是孩子。但是在法律上,吴倩倩已经年满18岁,属于成年人,她要为自已的过错付出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