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大开眼界的阿蒙(第2页)

 

她跟城主姓,名字是少年营管事娘子取的。

 

阿特曼觉得小石头现在的的名字,真的是太好听了,比小石头好听一百倍。

 

重要的是,她能和城主大人一个姓……

 

阿特曼无语的看着,自已身边的这个豹子一样的少年。

 

这个女真野人阿蒙,和自已第一次来这里一样,总是怕别人抢。

 

就像是行走在森林里的豹子,警惕着一切。

 

“阿蒙,你不用紧张,没有人会抢你。

 

浸泡白水是每一个进入石头城的人,都必须要做的。

 

走,我带你去那边,把你的货物和身上的武器交给他们保管。

 

进石头城把货物带进去交易,出来的时候再领取自已的武器。

 

放心,所有的人都一样。李氏部落的人不会少你一样东西。

 

你看到他们手里的兵器了没有,哪一样都比你的好十倍,人家看不上你的破铜烂铁。”

 

彪悍的阿蒙,听朋友说自已的是破铜烂铁,当即就不乐意了。

 

不过看到了好朋友穿的衣服帽子,和手里的强弓,背上箭壶里面的箭矢,以及腰间的牛尾巴刀。

 

阿蒙又觉得自已的武器比不过。

 

“但是。。。但是我的货物很值钱。”

 

彪悍的不像话的少年阿蒙,小声的嘟囔。

 

说实话,阿蒙并不愿意把身上的货物,交给李氏部落族人保管。

 

虽然他早就听说过石头城的规矩,也亲眼目睹来这里的各族人,都是这样的流程。

 

除了和自已这样第一次来石头城的人,其他的绝大部分人,似乎是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阿蒙有信心赤手空拳打死黑瞎子,但是他仔细观察一下后发现。

 

李氏部落的人,似乎是个个都不比自已差。

 

这让他震惊的整个人都不好了,要知道自已在部落里面。

 

虽然不算数一数二的猛士,但是整个部落比自已强的一个巴掌都数的过来。

 

虽然吧。。。自已的部落只有二百多个人。

 

但是阿蒙可是真正的勇士。

 

阿蒙一遍又一遍的对自已说……

 

他看到部落的好朋友阿特曼,轻车熟路的把武器,猎物放在桌子上让李氏部落族人检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