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村子规划(第2页)

 

他规定,五十户为一里,每里设置一名里长,并配备三名民兵名额。

 

四里组成一亭,亭设亭长一名,民兵名额增加到十名。

 

大约四亭合为一个村子,村子里设有村长一名、村账房一名以及护卫队长一名,民兵名额则扩充至二十名。

 

如此一来,一个村子大概有八百户左右的人家,光是民兵的数量就有一百多人。

 

里长、亭长以及这些民兵,都能从袁涛那里领取一份俸禄。

 

虽然这份俸禄可能不算丰厚,但对于村民们来说,这不仅是一份收入,更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极大地收买了人心。

 

除此之外,袁涛还下发了大众功法,让民兵们有机会通过修炼提升自己的实力。

 

至于说为什么不让所有人都能修炼,是因为一个团体的运行必须要有阶级。

 

只有有了阶级,老百姓才有努力的目标。

 

这就像是吊在驴前面的胡萝卜,只要能保证良好的晋升渠道就好了。

 

而且这些基础的职位,基本上袁涛都是让村民自己竞选的。

 

这一举措在村子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村民们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

 

在这些举措的推行下,村子里的整体实力得到了显着提升,村民们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也愈发强烈。

 

在维护村子的治安和司法公正方面,袁涛更是不敢有丝毫懈怠。

 

他深知司法权的重要性,绝对不能假手于人。

 

于是,他设立了明镜司、提刑司和大理司三个机构,让它们各司其职。

 

明镜司负责探查各类案件和线索,提刑司负责抓捕犯罪嫌疑人,而大理司则负责对案件进行审判。

 

三个机构分工明确,互相制衡,谁也不能插手别人的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增加了被人收买的难度,确保了司法的公正和透明。

 

至于为什么要给这些机构起这样的名字,袁涛有着自己的小心思——他对古代的“三司会审”制度十分推崇,觉得这个名头既威严又公正,便将其借鉴到了自己的村子管理中来。

 

在袁涛的精心治理下,虽然“一道粱子村”是一个新建的村子,但民心凝聚,风气良好,充满了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