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他该不会把一个无期给打成死刑吧?(第2页)

 

“认知鸿沟?!”

 

从行为人的“主观认知”来否定“犯罪故意”?

 

甚至连“过失”都试图否认?!

 

理由是嫌疑人文化水平低,信息闭塞,不知道农药洗过依然有剧毒?

 

这……

 

还能这么打?!

 

作为一名资深检察官,李明远深知。

 

从法理上讲……

 

这个角度确实是存在的。

 

刑法看重主客观相统一。

 

如果行为人确实缺乏对特定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认知可能性。

 

那么相应的罪过形式,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就可能无法成立。

 

理论上,这是成立的。

 

但是!

 

李明远在心里猛地一沉。

这只是理论上的可能性!

 

在现实中,尤其是在这个案子里,怎么可能?

 

这些年。

 

政府每年都在组织农技培训。

 

普及农药安全知识!

 

电视、广播、宣传栏……

 

到处都在讲!

 

作为一个长期生活在农村的农民。

 

怎么可能对农药的毒性毫无认知?

 

对用农药瓶装食物的危险性毫无概念?

 

只要她参加过哪怕一次培训。

 

或者仅仅是听过宣传。

 

这个“认知问题”,就很难成立!

 

辩方很难证明这种“彻底的无知”!

 

想通过这一点来打无罪……

 

太难了!

 

难如登天!

 

李明远继续翻看着上诉状,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敲击着。

 

他的内心,依旧波澜起伏。

 

这个“认知鸿沟”的切入点,确实刁钻。

 

但就算法院真的愿意考虑这种极端的可能性,还有一个更致命的问题——那个瓶子!

 

谁能证明那个冰红茶瓶子,在赵王氏拿到手之前,就已经是被农药污染过的?

 

商家弄的?

 

还是赵王氏自已买了大瓶农药,回家后图方便,倒进了这个小瓶子里?

 

这怎么证明?

 

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快半年了!

 

购买农药的时间,只会更早!

 

时隔这么久,一个小小的农药瓶,源头怎么追溯?

 

去那个农药店找证据?

 

李明远几乎要失笑出声。

 

开什么玩笑!

 

但凡是敢干这种违规分装、售卖剧毒农药勾当的黑心店家,哪个不是把证据销毁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