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立法精神!

他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当庭构建起一个简单到小学生都能听懂的数学模型。

 

“一个毒贩,花了十万购买制毒原料,最终卖出毒品获利五十万,后被抓获,五十万毒资全部被依法没收。请问周大律师,他购买原料的那十万,是他的经营成本,还是他的犯罪成本?”

 

法庭内,有人没忍住,发出了低低的笑声。

 

这笑声,比任何判决都更让周明难堪。

 

“同理!”

 

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如洪钟大吕,震耳发聩!

 

“博爱医院支付的巨额赔偿,不是经营亏损!而是它犯罪行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是它的——犯罪成本!”

 

“根据《最高法单位犯罪工作纪要》第七条的明确规定,判断利益归属,看的从来都不是最终结果,而是犯罪活动本身,是否‘旨在’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至于最终是否真的获利,是否因为东窗事发而血本无归,根本不影响定罪!”

 

“用犯罪的成本,来否定犯罪的意图!”

 

“周大律师,你的辩护,是在侮辱法律的尊严,还是在侮辱在场所有人的智商?!”

 

周明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他感觉自已的大脑,被张伟的逻辑模型彻底碾碎。

 

他最引以为傲的釜底抽薪之计,被张伟用一个“犯罪成本”的理论,轻松破解,还被当众羞辱!

 

但他还有最后一道防线!

 

一道由《刑法》本身构筑的,绝对无法逾越的天堑!

 

周明祭出了他最后的,也是最强的程序杀招!

 

他的内心在狂吼。

 

张伟,你再强,还能对抗国家根本大法不成?!

 

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这是绝对的、不可动摇的铁则!

 

他猛地站起身,声音带着一种近乎绝望的嘶吼。

 

“审判长!我抗议!公诉人和张伟律师,在篡改刑法!”

 

他猛地翻开手中的刑法典,指着其中一页,像是溺水者抓住了唯一的救生圈。

 

“请翻开《刑法》第135条,重大责任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