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第一摔和第二摔的区别!(第2页)

他竖起一根手指。

“如果,法医鉴定证明,孩子在第一下重摔时,就已经死亡。”

“那么,厨师和店老板,别说构成犯罪了。”

“他们,连过失都算不上!”

“什么?!”苏婉柔惊得差点站起来,“为什么?!孩子就是被他们亲手摔死的啊!”

张伟直视着她的眼睛,说出了颠覆她认知的话。

“因为,在法律上评价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过失’,核心是看行为人有没有‘预见可能性’!”

“在摔第一下之前,厨师和老板的认知里,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是狗!”

“一个屠夫,在宰杀一只送上门的狗时,法律会要求他预见到,这只狗可能是一个两岁的孩子吗?!”

“不会!”

“因为这种要求,不符合社会一般人的认知常理!如果法律这么要求,那不是在维护正义,而是在强人所难!”

“所以,当他们摔下第一下时,他们根本无法预见自已的行为会杀死一个孩子。既然无法预见,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疏忽大意’,自然,也就不构成过失!”

苏婉柔被这番话震得脑中一片空白,她从未从这个角度思考过问题!张伟继续说道,声音变得低沉。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也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张伟的语气变得更加细致。

“第一种情况,厨师摔完第一下,感觉不对劲,或者听到了异响,于是他停下来,打开麻袋查看了。”

“结果发现是孩子,但已经没救了。”

“这种情况下,他们无罪!连过失都算不上!”

“因为他们在产生‘预见可能性’的第一时间,就履行了自已作为正常人的注意义务!”

苏婉柔的呼吸一滞,她紧紧握着笔,全神贯注。

张伟的声音沉了下来。

“第二种情况,也是更可能发生的情况。”

“摔完第一下,他们没查看,或者说,根本没想过去查看。”

“那么,他们就构成了共同过失!”

“你要记住,共同过失,不是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