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普法:弹幕问我法海判几年牛熊随心
第321章 教学服务合同(第3页)
“它的出现,往往是为了平衡社会关系,安抚死者家属情绪。说白了,就是一种‘死者为大’、‘强者补偿弱者’的人情考量。”
“交警在调解时,常常会让没有责任或责任很小的一方,出于人道关怀,给予对方一笔补偿金。久而久之,大家就觉得,只要撞死人了,不管有没有责任,赔钱就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
张伟微笑道:“我今天要告诉你们,这个案子,它就不适用这条潜规则!”
“为什么?”
“因为你们从一开始,就搞错了一件事!”
张伟竖起一根手指。
“驾校练车场,它根本就不是普通的‘马路’!”
“发生在里面的事故,从法律性质上讲,它就不是‘交通事故’!”
直播间里,成千上万的观众脑中同时冒出一个巨大的问号。
不是交通事故?那是什么?
张伟的声音掷地有声。
“马路上的车祸,是两个或多个平等的‘道路交通参与者’之间发生的意外!大家身份平等,所以才会有责任划分,才会有‘和稀泥’的人道主义赔偿空间!”
“但驾校是什么地方?”
“那是‘教学服务现场’!”
“你们和驾校之间,是白纸黑字签了合同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你们是花了钱的消费者,驾校是收了钱的服务提供者!”
“在这个合同里,驾校最核心的义务是什么?就是必须保证你这个‘菜鸟’,在一个绝对安全的环境下,学会开车!”
张伟的语速越来越快,逻辑链条层层递进,压得人喘不过气!
“所以,当一个学员在教练的指导下开车时,法律上,根本不把他视为一个独立的‘驾驶员’!”
“他更像是什么?”
“是驾校这个庞大教学系统里的一个‘操作模块’!”
“是教练手中的一个不熟练的‘工具’!”
“我问你们!”
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直视镜头!
“一个工具,因为监管者的失误而造成了破坏,需要这个工具本身去承担‘人道主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