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第3页)
眼看庭审的气氛已经完全被张伟掌控,审判长周建国不得不出声干预。
“辩护人,请注意你的言辞,不要进行人身攻击。”
张伟立刻朝审判席微微颔首:“抱歉,审判长,我情绪有些激动。”
他嘴上说着抱歉,但那平静的眼神里,哪有半分歉意。
周建国心中暗叹一声,目光转向公诉席,给了王自健一个喘息和重新组织的机会。
王自健胸口剧烈起伏,他强迫自已大口地呼吸着,将那股几乎要冲破胸膛的憋闷感压下去。
冷静!
必须冷静!
他闭上眼,脑海中疯狂地复盘着张伟的每一句话,寻找着其中的逻辑漏洞。
这个男人,比他想象中,甚至比传说中,还要难对付!
张伟的论述,字字诛心。
王自健能清晰地感觉到,审判席上那几道审视的目光,旁听席上那些未来法律精英们看他的眼神,全都变了。
他们不再将他视为公诉人,视为国家法律的捍卫者。
他成了一个固执的、不通人情的、想用一根稻草的重量去定一头骆驼死罪的蠢货!
这是赤裸裸的职业侮辱!
法庭之上都是法律的从业者,他们都这么看他,可想而知,直播间镜头背后的那些外行会怎么看他?!
很多人根本不理解他们公诉人的工作。
总以为检察院提起公诉,就必须不择手段地把罪名死死地按在嫌疑人头上,哪怕案子背后情有可原,也要铁面无情地把人送进去。
何其荒谬!
他们是国家公诉人,不是嗜血的恶魔。
所有案件,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每一步都必须遵循严苛的法律程序。
他们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是职责所在!
除非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极好,社会危害性极小,他们才可行使酌定不起诉的权力。
否则,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不予起诉,那等待他们的,将是“玩忽职守罪”的冰冷枷锁!
就像这个案子,人证、物证、动机,逻辑链条完整到堪称教科书范本。
他王自健,凭什么不起诉?凭什么不把触犯法律的罪人送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