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可以预见和能不能预见!

此言一出,直播间瞬间炸了。

 

【法学狗的自我修养】:???为什么啊张律?这不是很标准的辩护思路吗?

 

【我不是法神】:是啊!检察官都提出了“注意义务”,我们不往这上辩,还能从哪辩?

 

张伟看着弹幕微笑道:“因为,只要你开始讨论‘该不该预见’、‘能不能听清’,你就已经掉进了检察官挖好的陷阱里!”

 

“‘可预见性’是刑法白纸黑字写着的,监控也清清楚楚录下了那声惨叫,这是客观事实!你无论怎么辩解‘听不清’、‘分辨不出’,在法官看来,都像是在狡辩。”

 

“最后的判决,大概率会认定你‘疏忽大意’,给你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

 

“这,就是至少三年起步!”

 

弹幕彻底懵了,一片问号和惊叹号。

 

【今天你普法了吗】:卧槽!这么坑?那怎么办?

 

【我不是路人】:等等!张律你之前不是分析说,这个案子很大概率会定性为意外事件吗?怎么现在又变成大概率过失了?你这不是自已打自已脸吗?

 

看到这条弹幕,张伟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问得好。”

 

“这恰恰就是关键所在。”

 

他对着镜头,一字一句地说道:

 

“高手过招,比的不是谁的招式更标准,而是谁能跳出对方的规则。”

 

“检察官想让我们讨论‘是否可预见’,那我们就偏不讨论这个!”

 

“我们要直接告诉法庭,这个‘预见’的门槛,他根本就没达到!”

 

“我们要把‘是否可预见’,直接转化为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一个正常人,在当时的情境下,‘能不能预见’袋子里是个小孩!”

 

张伟解释道:“法律的服务对象是人,是活生生的、有认知局限的普通人。法律要求的是一个‘理性人’,不是一个‘全知神’!”

 

“如果一件事情,超出了一个普通人在特定职业、特定环境下的认知极限,那么法律就不会去强求他办到。这在法理上,叫做‘期待可能性’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当法律能‘期待’你做出合法的行为时,才能对你进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