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邀请(第3页)

 “哈,林默兄弟你别开玩笑了,你的实力,大伙儿可是有目共睹的。在场除了马尔科、乔兹、比斯塔他们三个,谁还是你对手。”16番队队长以藏开口笑道。不得不说以藏和菊之丞,这对兄弟长相都是标准的男生女相,此时醉酒后,脸颊带着一丝酡红,与女生无异。

 林默知道自己表述不够准确,补充开口道:“我等会儿不会使用果实能力,只依靠剑术和霸气。”

 “如果真是如此,俺可要试一试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巨汉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显然是喝了不少酒。只见他身上穿着无袖的灰金色铠甲,头上戴着装有两个巨大牛角的灰色头盔。

 正是第13番队队长“水牛”阿特摩斯。

 “如果论剑术和霸气,俺自认不会输给你。”“水牛”阿特摩斯打了一个酒嗝,开口道。

 “那就来吧。”林默笑着站起身来。

 阿特摩斯的武器是两把大剑,使的是双刀流。

 切磋正式开始。

 阿特摩斯没有任何哨的动作,只见他大吼一声,然后整个人便如同一头蛮牛一般朝着林默冲了过去,手中双刀以雷霆之势猛地斩落!

 阿特摩斯之所以外号被称作水牛,除了身材高壮得如同一头牛之外,他的力量也是大得吓人。

 两把巨剑裹挟着沉重的风压,朝着林默袭去。

 林默不闪不避,同样一刀迎了上去。

 宴会途中,海贼们之间相互切磋,这是常有的事情,因此队长们都是饶有兴致地观看起林默与阿特摩斯两人之间的战斗。

 “你们说林默和阿特摩斯他们谁会赢?”

 “多半还是林默,只不过林默如果不使用果实能力,想要赢也不会那么轻松,比斯塔你认为呢,这里面就你的剑术最好。”

 “林默剑术很强,虽然在顶上战争时只见他出手寥寥数次,可至少是剑豪以上水平,单论剑术要比阿特摩斯强。只不过他霸气刚刚开始修炼没多久,现在又在和阿特摩斯比力量.”比斯塔虽然没有明说,可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