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刘备家的霍去病式女婿早晨七点
第290章 你看这个碗(第3页)
至于才能低微,性亦庸常者,亦可使于扫洒庭除,奔走驱驰之役。
用人之道,乃察其长短,随事而变。
有长与智谋,疏于武略之人;
或精于吏治,拙于应酬往来之人;
故而遣任之时,当使各展其长,避其所短,此所谓知人善用者也。”
言罢,见刘备以手捋须,微微颔首。
赵林又坐回席间,续言道:“此为用人取才。又有用人取其志之说。
如志向高远之人,可付以进取之事,其必有奋进之力,或可以一人之力而推动大事。
若是志在守成者,委以安内之职,其必有持重之能,或可摒除变动,维持旧事。”
“为君之道,首在用人。然上位者用人,不可徇私而废国家大事。
主公与法孝首亲厚,乃私也。
与庞士元议事,乃公也。
今日庞士元暂领大军,为帅也。
法正为军中幕僚,为将也。
其虽与主公亲厚,怎可擅自凌驾于一军主帅之上?
今日只是李严来投,他日若是两军对阵,法孝首此举,或致令出两路,军不知从谁人之命,乃招大败!”
言罢,执刘备之手,正色曰:“林为主公之婿,又与主公情同父子,此乃私情也。
若论一家之私,主公为家长,所作所为无有利弊,是福是祸,全家承担便是。
然主公乃君,赵林为臣,若论国家大事,岂能因主公与赵林亲厚而纳拙劣谏言?
为国家计,为天下万民计,君上一策,关乎国家存亡,天下兴衰,万民之生死,岂能因私情取谏?
若有一人,其刚首敢谏,事事以国家大事为重,以主公之似为轻,此为忠臣耶?既为忠臣,何不纳谋国之言?
若有一人,凡事以主公喜好为准,事事妥协奉承,主公以为可凭自身喜好而使天下兴盛否?使天下动乱否?
此人为佞臣耶?既是佞臣,何不远之反亲?君上如此作为,是明君还是昏君,岂不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