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对策(2)(第2页)

 那天的运气真不错,我在杂志上看到了一个国家,像是德国的吧,又像是其他的国家的,我记得不怎么清楚了,说的是人们遇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是会上交给政府的,说是上交的话可以领到奖励的啊。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这篇文字的出处了,是在《读者》2012年第2期的一篇文字《在德国捡到钱》这篇文字中的观点,等你捡到钱的时候,上交政府的话是会有200欧元的奖励还有一枚荣誉奖章。可是如果你捡到钱的话,占为己有的话,捡到的是100欧元,会被罚款500欧元,捡到的是200欧元,被人知道的话,是会被罚款1000欧元,这是有道理的,说的就是希望人们能拾金不昧,可是这样的做法真的好吗?是用一种强制的手段去改变人们的做法。

 刚开始看到这样的一种做法的时候,我的眼前一亮,这样的话是能改变一些什么的,虽然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是有拾金不昧这样的一个美好的美德,可是还是会有一些人不是很自觉的啊,这就需要一些措施的啊,我想如果像是德国这样的实施这个措施的话是不是会好一些的呢?虽然这不是我该操心的问题,我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老百姓而已,可是我还是这样的忍不住的去想了这样的一个问题,我想如果这样的方法真的不错的话,是可以实行一下试试的,可是时间久了,我也是看到了人们不自觉的话,怎么样的方法他们都是有对策的,比如就是德国这样的方法去鼓励人们拾金不昧,可是如果有一些人钻空子呢?他们拿着自己的亲近的人的钱包,这样的去交上去,然后等自己的身边的这些原主去招领,这样的话不是还是弄虚作假的吗?不是还是在做欺骗的吗?奖励的金额少了的话,他们是不会这么主动的上交的,可是奖励的金额很多的话,他们每天什么都不用做了,不用去辛辛苦苦的劳动了,只要这样的每天来一次这样的做法,就能有一些奖励和生活费的啊,我想这样也是有一些的漏洞的吧,还是有问题存在的,后来我才意识到,不管是什么样的方法,都是有问题的,只是每种方法的问题的多少和优劣而已,没有绝对的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