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以身犯险(第2页)

在林母看来,还轮得着她挑剔?

不嫌弃她是个克死男人的寡妇就不错了,真当自己是黄花闺女还能待价而沽呢。

……

沈穗把靳敏之前送她的黄金首饰翻了出来。

金手镯、金项链、金耳环。

灯光下显得那么的绚烂夺目。

她跟林建业结婚那会儿流行三转一响,再阔气点的是弄一台黑白电视,那肯定能被街坊邻居讨论许久。

三金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沈穗笑了笑,照着镜子将这些金光灿灿的首饰戴上。

小满抱来小板凳,踩在上面看沈穗的金项链,“妈妈好看。”

“小满也喜欢吗?等回头妈妈给你存金子好不好?”

房子、金子,是她知道的存起来最有性价比的。

生意还得做,那是自己的事业。

但是该给女儿存的,也不能落下。

上辈子沈穗听姜教授说过,黄金并非地球原生物质。

好像是那些比太阳还要大还要老的超级恒星,在星球生命终结时,选择以超新星爆炸的形式结束自己的一生。

而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金元素。

而金元素是在宇宙的无尽飘泊中,有那么一星半点流浪到地球上的。

宇宙恒星的爆炸,亿万光年的穿梭。

时间、空间的巧遇,才有了那金灿灿的黄金。

黄金才不俗气呢,浪漫的很。

只是过去沈穗没文化,不懂这些罢了。

小满满眼的金灿灿,“喜欢,我长大后也给妈妈买金子。”

妈妈肯定也很喜欢,不然怎么想起来戴这个呢?

孟东梅可不这么觉得。

她觉得沈穗这么做有点弄险。

跟沈穗做了这么久的同事,孟东梅还不知道沈穗的性子?

她可不是张扬的人。

但今天穿金戴银的夺人眼,怎么瞧都不对劲。

倒是靳敏狠狠夸赞了一番,“就是,就该打扮的好看些,让林家那帮人后悔去吧,咱没了这狗屁婆家,一样能过得很好。”

孟东梅:“……”

脑子隔三差五离家出走咋回事,邓瑞民你不能管管?

沈穗这分明是想炫富惹得林家娘几个眼红,到时候指不定就做出直接抢东西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