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判决(第2页)
紧接着,他继续言道:“依在下愚见,县令大人此次对案件的量刑并无太大偏差之处。想那可是出了人命的大事啊,如果不对凶手加以惩处,如何能够威慑那些心怀不轨之人呢?”这番话语一出,一旁的王飞不禁微微颔首,表示十分认同与满意。
张希安稍稍停顿片刻,整理了一下思绪后再次发言道:“据目前所掌握的案情来看,这李原本身便患有严重的肺病。其真正死因乃是肺部突然爆裂导致身亡。虽说这刘军未曾手持利刃直接将其杀害,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行为间接地致使了李原的死亡。因此,刘军想要逃脱罪责恐怕也是难如登天呐!”说到此处,张希安略作沉吟,然后才又接着说道:“然而,这李原自身确实也存在过错在先……按照咱们大梁国的律法规定,对于过失杀人者,应判处徒刑五年,并施以杖刑一百五十下,此外还要负责死者的丧葬费用以及安抚其家属等相关事宜。可如今县令大人仅仅只是判决刘军服劳役五年,外加杖刑一百而已。如此看来,这已经算得上是酌情从轻发落、网开一面了。”王飞听了这话,心里想着:“算这小子识相。”
四人七嘴八舌议论起来。但是可以明确的一点就是,刘军罪不至死,活罪难逃。县丞跟主簿觉得惩戒过于严苛了一些。而且县令却希望杀鸡儆猴。张希安本就不打算参与太多,毕竟他只负责破案。
眼看着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王飞眉头紧皱地说道:“这般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不若待会儿我们再行商议此事,我也需得好好寻思寻思。”县丞与主簿对视一眼后,纷纷点头应下,表示同意他的提议。随后,二人便并肩离去,身影渐行渐远。
待他们走后,一直沉默不语的张希安小心翼翼地开口道:“大人,您说……他们二人莫不是收受了刘军家的好处?不然怎会如此偏袒于他家呢?”
王飞听后,冷哼一声,没好气儿地回道:“屁的好处!那刘军家如今就只剩下没啥主见的女人,她哪里能做得了这种主?再者说了,此乃人命关天之事啊!就算真有人想要送礼通融,这送一次起码也得花费二百多两银子吧?以刘军家目前的状况,哪有这么多钱来打点关系?依我看呐,这俩家伙纯粹就是不想让我过得舒坦罢了!”说到此处,王飞气得满脸通红,胸膛不停地起伏着,他端起桌上的茶杯,大口大口地猛灌茶水,仿佛这样才能稍稍平息心中的怒火。
“妈的!要不是律法有明文规定,我才懒得跟他们费这些口舌呢!”王飞将喝空的茶盏重重地往桌上一放,忍不住又咒骂了一句。原来,大梁朝为了避免出现县令一人独揽大权、肆意欺压百姓以及不能公正执法等情况,特意制定了一条法规:但凡涉及到人命的案件判决,必须要有衙门里的四位主事之人共同签名确认,且画押之后方能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当县令、县丞、主簿以及捕头这四个人全都在文书上签字画押,这个案子才算最终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