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喝酒与日常(第2页)

 “听说最近有一批新来的人是犯官的家眷,个个都细皮肉嫩,白里透红的。”

 “上年中秋,我随吴大人到里面玩时,侥幸见过花魁,如香姑娘,真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

 陈典史沉浸到了回忆中。

 “如香姑娘又是谁?”

 旁边一位姓马的年轻捕快问道,

 “陈大人你有没有和她睡过啊?”

 “想多了,如香可是怡红院的花魁,哪里轮得到我。”

 陈典史感慨说道。

 “那和她睡一晚要多少银元?”

 李正峰问道。

 “一千银元吧。”

 李正峰给他倒了一杯酒,说道:

 “陈大人多喝点酒,要是醉了,梦里啥都有。”

 一千多银元,李正峰两三年的工资。

 那花魁的桃源洞,是镶了钻石,还是金子打造的啊?

 果然,无论在哪个世界,都喜欢哄抬B价。

 脑子有坑的人,才会去怡红院睡花魁。

 .......

 轮休日,李府内。

 李正峰住的是个偏院,离正院有一定距离。

 他和大哥李正飞关系极好,但和大嫂的关系却很差差。

 因此在穿越前,这副身体往往不和大哥的家人一起吃饭。

 只有大哥偶尔会带些酒菜过来与他吃喝。

 但穿越后,李正峰实在懒得做饭,出去吃又贵,钱留着练武不好吗?

 何况还有三天,他就要去东明镇那边入职【玄镜司】,成为有正式编制的一名番子。

 以后可能只有休假时才会回家,偶尔吃一两餐饭,他才懒得管原身和家人的小矛盾。

 餐厅里,大嫂穿着紫色长裙,看着李正峰走了过来,很不爽地撇了撇嘴,低头喝起了豆浆。

 大嫂今年三十四岁,比大哥李正飞小一岁,并非大家闺秀。

 她父亲是个秀才,耳濡目染之下,她能稍微认识些字,平时还算通情达理。

 但因为大哥经常给钱支持李正峰练武,所以大嫂极为不满,很少给李正峰好脸色。

 大哥育有一女一男,大的十五岁,女孩,名叫李梦璃;

 小的才六岁,男孩,叫李盼,小名李胖。(古人早结婚)

 6 岁的李盼,坐在矮桌前,上面摆放着他的早餐。

 一笼小笼包、一根油条、一碟小菜、一大盘肉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