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猛诡公寓】凄惨的偶像组(第2页)

 

都被林晓的疯狂行为震惊到了。

 

尤其是胖子,眼珠子本来就大,瞪起来就像是牛的眼睛一样。

 

“玛德,那林晓难道是个疯子?这明显情况不对,竟然也敢往外冲!”

 

朱磊猜测:“我估计他应该是有什么手段。”

 

胖子点头。

 

“我想也是,我们先回我家吧,这门外灌进来的风吹着实在瘆人,我鸡皮疙瘩都起一身了!”

 

“我也觉得有点怕,像是小时候迷路跑到坟山里去的那天晚上。”

 

“卧槽你居然还有这经历?”

 

两人聊着聊着返回二楼。

 

但当胖子掏钥匙准备进屋时,却突然听见一声撞门的动静。

 

然后是两声,三声。

 

咚、咚、咚咚!

 

一声比一声大。

关键是,这声音明显是从他的屋子里传来的!

 

这一刻,胖子和朱磊的呼吸都停住了。

 

两人下意识对视。

 

都发现对方的眼珠,近乎已经瞪大到了极限!

 

...

 

与此同时。

 

跑出公寓的林晓也遇见了第一个人。

 

阳光男!

 

他躺在地上,额头贴着一张黄色的符纸,双眼紧闭,浑身僵硬的躺在地上,似乎已经嘎掉了。

 

但林晓知道他没有死,而是进入了假死状态,这种状态下他不会被诡物攻击。

 

之所以这么清楚。

 

是因为林晓认得那张符是‘假死符’,三星符箓,作为一次性道具,价格在二十到二十五万诡币的高位区间,被称为最强保命道具。

 

但有一点很鸡肋,那就是一旦使用,至少都需要一个小时之后才能恢复行动能力。

 

现在是凌晨两点左右,距离凌晨三点还有一个小时。

 

也就是说,这家伙醒来之后,留给他逃命的时间相当极限。

 

林晓想了想,还是决定帮他一把,拖起他的一条腿继续往前走。

 

走了几十步,他又遇到第二个人。

 

哥特萝莉。

 

准确的说应该是她的无头尸体中的躯干部分,四肢则不翼而飞。

 

那纤细的躯干沾满鲜血,皮肤破碎不堪,像一个被熊孩子玩烂了的布娃娃,一身漂亮的衣裙也都碎成布条,看起来死前经受过相当残忍的暴力。

 

“死了一个吗?”

 

林晓继续拖着阳光男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