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猛诡公寓】凄惨的偶像组(第2页)
都被林晓的疯狂行为震惊到了。
尤其是胖子,眼珠子本来就大,瞪起来就像是牛的眼睛一样。
“玛德,那林晓难道是个疯子?这明显情况不对,竟然也敢往外冲!”
朱磊猜测:“我估计他应该是有什么手段。”
胖子点头。
“我想也是,我们先回我家吧,这门外灌进来的风吹着实在瘆人,我鸡皮疙瘩都起一身了!”
“我也觉得有点怕,像是小时候迷路跑到坟山里去的那天晚上。”
“卧槽你居然还有这经历?”
两人聊着聊着返回二楼。
但当胖子掏钥匙准备进屋时,却突然听见一声撞门的动静。
然后是两声,三声。
咚、咚、咚咚!
一声比一声大。
关键是,这声音明显是从他的屋子里传来的!
这一刻,胖子和朱磊的呼吸都停住了。
两人下意识对视。
都发现对方的眼珠,近乎已经瞪大到了极限!
...
与此同时。
跑出公寓的林晓也遇见了第一个人。
阳光男!
他躺在地上,额头贴着一张黄色的符纸,双眼紧闭,浑身僵硬的躺在地上,似乎已经嘎掉了。
但林晓知道他没有死,而是进入了假死状态,这种状态下他不会被诡物攻击。
之所以这么清楚。
是因为林晓认得那张符是‘假死符’,三星符箓,作为一次性道具,价格在二十到二十五万诡币的高位区间,被称为最强保命道具。
但有一点很鸡肋,那就是一旦使用,至少都需要一个小时之后才能恢复行动能力。
现在是凌晨两点左右,距离凌晨三点还有一个小时。
也就是说,这家伙醒来之后,留给他逃命的时间相当极限。
林晓想了想,还是决定帮他一把,拖起他的一条腿继续往前走。
走了几十步,他又遇到第二个人。
哥特萝莉。
准确的说应该是她的无头尸体中的躯干部分,四肢则不翼而飞。
那纤细的躯干沾满鲜血,皮肤破碎不堪,像一个被熊孩子玩烂了的布娃娃,一身漂亮的衣裙也都碎成布条,看起来死前经受过相当残忍的暴力。
“死了一个吗?”
林晓继续拖着阳光男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