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换词、丢手绢(第3页)

 顿了一下,小芳忽然抬起水灵灵的眼睛望着陈远志,“陈皮哥,你会一辈子保护我,对吗?” 

 陈远志抬起手,把她额头的一柳碎发别到耳朵后面,顺势从她光滑的脸颊上划过,深情目光注视着她,郑重其事的说, 

 “我会一辈子对你好,把你当亲闺女一样养着。” 

 小芳被他戳中了,心里甜甜的,却假装嘟着嘴,“哪有把媳妇当闺女的?” 

 陈远志一本正经的说, 

 “你想想,除了恁爹,还有哪个男人对你更好了?如果有,那肯定就是我!” 

 小芳眨了眨眼睛,觉得他说的好像有道理,但又觉得怪怪的,不由哼了一声,“反正你占我便宜!” 

 陈远志哈哈一笑,“我又没让你叫爸爸!” 

 “你说啥?” 

 “没啥。” 

 陈远志适可而止,朝售货员招手。 

 “这小手绢怎么卖?” 

 郑琳走过来问,“普通方手绢一毛钱一个,带花的一毛五,你要哪种?” 

 镇合作社就三个售货员,分别是百货区一个,粮油区一个,然后衣服布匹一个。 

 偌大一片百货,都归郑琳一个人管,也是真够忙的。 

 陈远志得意的指着小芳,“给我媳妇买的,当然要带花的。” 

 郑琳惊讶的抬头盯着小芳看了几眼,“啧啧,恁媳妇就是好看,怪不得你那么稀罕!” 

 “那当然了,我媳妇天下第一好看,所以得要两个!” 

 陈远志臭美了一下,结果自然是招来小芳一阵害羞和郑琳一顿白眼。 

 “真不要脸,哪有这样说自己媳妇的!” 

 都是老熟人了,她这话当然是在开玩笑。 

 陈远志却一本正经的问,“那你说说,你见过这么漂亮的吗?” 

 郑琳怔了一下,指着墙上挂的一张明星日历说,“见过,那不就是!” 

 小芳羞涩的低着头,“我哪有明星好看!” 

 那时候也是有明星的,电影明星,唱歌明星。 

 能当明星,长相自然不错,但在陈远志眼里,小芳才是最美的。 

 “你比明星还好看!” 

 陈远志得意洋洋的掏出五毛钱,“郑琳,我买两个。” 

 “行,你还要啥,我一块给你算。” 

 郑琳都摸出经验来了,陈远志买东西,绝不会就买这一点点。 

 陈远志笑了笑说,“你先把手绢给我媳妇,然后再去看看鞋。” 

 鞋并不是归到服装区,还是郑琳负责。 

 陈远志一眼就看中了一双透明的红色小凉鞋。 

 就这小凉鞋,穿小芳脚上,肯定好看。 

 于是他毫不犹豫的说,“把那双红色的凉鞋拿出来看看……对,就是那双透明的。” 

 话音刚落,一个扰人兴致的声音突兀的响了起来。 

 “哼,我就知道你会偷偷摸摸来买东西,被我抓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