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3章 案件分析,陈建国的不同看法(第3页)

 “案发现场的具体细节我就先不说了,大家都很清楚,刑侦支队这边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昨天晚上咱们现场勘察刑警一晚上没有睡觉,法医这边也没有休息,取得了大量的线索,但是大家要注意一点犯罪嫌疑人在案发现场并没有留下明显的指纹,只留下了两组不太明显的足迹。” 

 “如果犯罪嫌疑人仅仅是为了偷到财物的话,有没有必要再选择昨天下午吃晚饭的这个时间节点进入被害人家中?这个时间节点,家里面肯定是有人的,那么对方在有人的情况下侵入到家里面去偷盗财物,这个可能性大不大?” 

 显然,陈建国不认为对方是简单的谋财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