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种地野游

 林妩买的地距离京城三四十里,坐马车仅需两个时辰就能到。 

 以寸土寸金的城郊来说,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位置。 

 是以,林妩耗尽身家,连首饰都当了,花了三千多两,才不过买了一小块地。 

 站在地界上,她望着一旁一望无际的良田以及一片山,陷入深深的羡慕: 

 “要是这些也是我的就好了。” 

 鸣翠笑出声: 

 “你也太敢想了,你可知道这要多少银子?” 

 “十万两?”林妩斗胆开了一个数。 

 鸣翠摇摇头,凑过来,笑嘻嘻道: 

 “便是十万两也买不到。” 

 林妩立即停止幻想。 

 欣赏完别人家的地之后,林妩终于对自己的地动手了。 

 说是地,其实有一半多是坟地,边上还有个小屋,许是以前守坟人住的。 

 能让林妩发挥的地方,剩下更小的一块。 

 她准备种点瓜果蔬菜自己吃。 

 说起来,她一直很遗憾,自己为什么穿越到国公府里了。 

 她应该穿越到某个小山村种地啊。 

 种田文才是她的最爱。 

 “妩儿,你真的要种地啊?” 

 看到林妩拿起锄头,鸣翠傻眼。 

 虽然她是个丫鬟,但她是个城里的丫鬟,一辈子也没拿过这种东西。 

 可是林妩麻利地锄了两行地后,她更傻眼了。 

 “你还真会啊?” 

 林妩忽悠她,说自己还没被卖时,家里就是种地的,算是有点底子。 

 鸣翠信了,但一脸不赞成: 

 “你可别干这些粗活了,咱们是伺候主子的大丫鬟,怎么着也算是个副小姐,弄得手粗了怎么办?失了主子的体面。” 

 她这话并非拜高踩低,而是丫鬟之间确有三六九等。 

 主子的贴身丫鬟,比别的丫鬟要尊贵些,这不仅是丫鬟自己的体面,也是主子的体面。 

 单说这手,若是长了粗茧,轻则勾坏主子柔软的衣衫,重则擦伤主子娇嫩的肌肤,都是失职。 

 鸣翠是真心实意地在提醒她。 

 林妩笑笑,丢了锄头。 

 她本也不是要干一天的苦力,不过是过个手瘾。 

 “接下来交给你们了。”她对两个男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