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死者姓何,名巧红。 

 何巧红今年刚二十二。 

 成婚四年。 

 没有孩子。 

 夫家姓常,名永良。 

 常永良今年二十三,比死者大一岁,是家里的老三,但他其实严格来算,是入赘。 

 何巧红家境好些。但底下还有个弟弟。 

 她父母疼爱她,便给她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置办了这个房子,然后选中了老实听话的常永良。 

 常永良以前,是何巧红家的伙计。 

 因为生得好看,又勤快,而且忠厚老实,被选为了何巧红的丈夫。 

 婚后,何巧红的丈夫就开了间杂货铺子。就在离这里不远的那条街上。 

 杂货铺每天晚上需要人守夜。所以每当店铺里的小伙计回家的日子,常永良都是歇在杂货铺里。 

 基本上,每隔两天就有一回。 

 昨天夜里,常永良就是歇在了杂货铺里。 

 这一点,不少人都看到了。 

 因为下雨,常永良甚至都没回去吃饭,而是买了张烙饼在铺子里对付了一顿。 

 杂货铺晚上关门也晚,所以,周围几家铺子都作证,常永良昨晚是在铺子里过夜的。 

 甚至还有人说,常永良绝不可能杀何巧红的。 

 常永良很疼何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