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丢死个人(第3页)
“还相个屁,你闺女干的事,哪一件能拿得出手的?哪个勤劳朴素的小姑娘住五块钱一晚的友谊宾馆的?她还摆小摊,别人问起来,你不嫌丢人哪!”刘秀琴很暴躁。
说的这家人是厂里的老职工老师傅,以前带过孟新军,算是孟新军的师傅。
两家关系一直挺好,现在可不敢让他们相的,别好好的关系最后因为孟冬青给闹僵了,还因为孟冬青摆摊,让别人看低他们一等。
孟冬青还不知道晚上等着她的是鸿门宴,今天她去市场瞎逛,正好碰到吃坏肚子,又舍不得收摊的陈正风,帮他看了半天摊。
陈正风的大哥也是知青,去年病退回的城,在家待业一年,实在是等不到工作安排,熬不住了偷摸出来摆小摊。
这一摆就发现,摆小摊这事大有可为。
陈正风刚一回城,都没歇两天,就被他大哥拉入了行,陈正风大哥把自己的摊位让出来,自己去了另一个区的市场摆摊,从头开始。
现在还不允许做小生意,但回城知青越来越多,上面没有安置办法,对知青们摆小摊当小贩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马路上不能摆,有红袖章在巡逻驱赶,菜市场虽然要收摊位费,但相对稳定。
孟冬青有些心动。
孟冬青是从孟新军手里薅了五十块钱,再加上她回城前,卖掉粮食和工分的八十块钱,手上统共也就一百来块。
宾馆的住宿费,能从孟家薅一阵子,薅不了一辈子。
孟冬青也不可能凭剩下的钱过一辈子,更不可能因此丢掉这崭新的人生跟孟家人耗,所以还是得想办法养活自己。
再有,孟冬青心里清楚自己不是原主,也不在意世俗,但有些事这个世界的法律是不允许的。
这个世界秩序严明甚至激进,孟冬青现在也没挑战规则的能力,等以后刘秀琴和孟新军老了,孟冬青逃不脱赡养的义务。
而以孟夏丽几人的尿性,到时候一准会逃避责任。
现成的话术搁这摆着呢——【你亲爸亲妈,生你养你一场,你不管谁管。】
当然,有孟冬青在,他们到时候逃不逃得掉,两说。
再一个,到底是白占原主的身体,也晓得原主心里对父母姊妹的眷恋,该尽的义务孟冬青一定会尽。
所以说,该争的就得争,千万不要傻清高白吃亏。
与此同时,也要过好自己的人生。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她出生没几年就赶上末世,没念什么书,也没有什么技术,最拿得出手的生存技能,就是猎杀变异兽。
可惜,回城第二天她就去肉联厂问过了,人家不要女屠夫。